毛开云:收受贿赂交母亲,贪官打的啥牌?
3月24日,安徽省淮北市政协原主席阚相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阚相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收受22人所送财物约409.8万元。阚相华当庭供述,其收受的贿赂主要存放在自己母亲处。案发后,阚相华的家人退缴了全部赃款。(3月26日中国青年网)
贪官收受贿赂,一般是供养情妇,像阚相华这种把贿款交给母亲的贪官,从媒体报道来看还很少见,到底打的是啥牌?从某种角度说,阚相华这做法还算有孝心。然而,收受贿赂回家交母亲不是尽孝,而是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贪腐行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阚相华为官,应该清楚哪些东西该要、哪些东西不该要,贿款无论如何都是不能要的。不要以为把汇款交给母亲了,自己的贪腐行为就一笔勾销了;把汇款交给母亲,不仅不是尽孝,甚至可能连累母亲,害得母亲也身陷囹圄、成为罪人。
作为母亲,不要把儿子交来的钱都认为是尽孝。特别是数额较大的,更是不能不分青红皂白来者不拒。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对于子女交来的可疑的钱,父母应该认真盘问,及时抓住子女已经“伸出去”的手,告诉子女“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时时提醒子女清廉为官、清白做人。
收受贿赂回家交母亲,主要责任在贪官,而不在贪官的母亲。不知阚相华是如何想的,为啥要把贿款交母亲。果真是为了尽孝,这份孝心显然走偏了;如果母亲知道这钱来路不正,深明大义的母亲不仅不会收下,反而会痛斥儿子:“这种孝心,不要也罢!”阚相华将贿款交母亲,最大的可能是转移赃款,以便东窗事发后逃避责任,企图减轻或免受处罚。然而,机关算尽太聪明,阚相华的贪腐行为逃不过“猎人”雪亮的眼睛。
骥走崖边须勒缰,人至官位要缚心。心正则身正,身正就能遏制贪欲。廉树威贪失信,廉兴国贪失家,阚相华的悲剧告诉人们:尽孝也要走正道,既不能用贿款尽孝,更不能以尽孝的名义收受贿赂。否则,只会害了自己还害了家人,毁了自己还毁了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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