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哪些党员干部在厅官过节生日时送红包?
三湘风纪网2月5日发布的消息透露,湖南株洲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建平,担任株洲市石峰区区长、株洲县委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和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在端午、中秋、春节等节日以及本人生日等时间,收受党员干部所送红包礼金合计人民币240万元、美元3000元。此外,王建平还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王建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月9日海外网)
王建平这个厅官的胆子真不小,居然敢在各种节日和生日时肆无忌惮地收受红包,金额达到人民币240万元、美元3000元。王建平收受红包的行为,必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然而,人们更关心的是,哪些党员干部节日生日时给厅官送红包?为什么要给厅官送红包?送红包后得到了哪些好处?这些好处现在还在享受吗?
在厅官节日生日时送红包的党员干部,肯定不是好党员、好干部,而是实实在在的行贿者,相关部门在打击受贿者的同时,还必须把行贿者揪出来。只有让受贿者和行贿者同罪同罚,腐败行为才有可能减少甚至杜绝。那么,哪些党员干部在厅官节日生日时送了红包,不妨连同厅官的违纪违法事实一同公开,接受人民监督,接受法纪处理。
党员干部给厅官送红包,无非是想为自己捞好处,或谋求晋升,或希望得利,或要求照顾等。但是,送红包行为不是党员干部应有的作为,通过送红包获得晋升,既得不到群众的认可,也不符合“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而且,有了送红包的行为,首先就说明这种党员干部的官德、道德出了问题,这种党员干部不仅不能晋升,反而应该立马拿下。
党员干部通过送红包获得好处,这属于法律上的不当得利,不当得利必须返还。所以,很有必要清查一下,现在还有没有送红包的党员干部还在继续享受送红包之后的福利。
厅官在节日生日时收受红包固然可恶,而哪些在厅官过节日生日时送红包的党员干部,是不是一样可恶甚至更加可恶呢?因此,三湘风纪网通报王建平的违纪违法情节时,应该把那些送红包者的送红包情节也一并通报。当然,三湘风纪网不敢乱通报,必须相关部门查清情况才能通报。所以,希望相关部门把王建平在节日生日时收受红包的所有情况调查清楚、公诸于众,既不让受贿者有好日子过,也不让行贿者有好日子过,因为行贿和受贿穿的是连裆裤,某种情况下甚至可以说,行贿者才是腐败的根源和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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