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春节前拿到工资”不能放空炮哑炮
2015年11月20日,由内蒙古自治区8部门联合开展的农牧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正式开始,截至2016年1月10日,全区共解决拖欠工资案件222件,涉及劳动者12231人,涉及金额24923.71万元;未解决案件233件,涉及劳动者13823人,涉及金额31302.43万元。对未解决的这部分,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已经制定具体措施和清欠计划,正在全力做好工作,努力实现春节前农牧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1月22日《北方新报》)
俗话说,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话虽这样说,外出打工的民工,谁不希望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帮助农牧民工春节前拿到工资,这是政府的庄严承诺,不能放空炮,也不能放哑炮。
干活领工资,请人干活支付工钱,天经地义。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拖欠民工工资,轻者,不讲诚信,不守信用;重者,违法犯罪,恶意欠薪早已入刑。对于拖欠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理应零容忍,发现一起、接到举报一起,必须坚决查处、坚决打击。
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有人说,这是全面治理民工欠薪的“国16条”。如何把“国16条”落到实处,考验地方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水平、以人为本的情怀。
春节前拿到工资,是民工的殷切期盼,是民工家人的过年希望。对于民工和民工家人的朴素愿望,政府理当尽其所能满足——既然做出庄严承诺,必须想方设法兑现。政府取信于民,体现在重大事件和关键时刻,更体现在一枝一叶、一言一行中。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maokaiyun123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