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谢作诗可建议修改婚姻法莫鼓吹“一妻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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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开云:谢作诗可建议修改婚姻法莫鼓吹“一妻多夫”
10月25日的《凤凰播报》头条刊载了谢作诗老师的文章《顽固死守一夫一妻是不拿妻子当人看》。看完全文,知道这个标题是编辑老师取的,只不过谢作诗老师的文章中有这句话而已。
最近几天,谢作诗老师关于“一妻多夫”的观点遭到很多人攻击甚至谩骂。说实话,我的心里也是很不好受的。有话好好说,为啥要乱骂呢?应该说,谢作诗老师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解决3000万光棍没有老婆的问题。谢作诗老师之所以遭到谩骂,除了道德伦理等因素外,恐怕还有一个原因是“一妻多夫”的观点违反了现行的婚姻法。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也就是说,“一夫一妻”是我国的婚姻制度,谁搞“一妻多夫”“一夫多妻”在我国就是违法的。谢作诗老师无论鼓吹还是宣传“一妻多夫”,与当下的婚姻法都是背道而驰的。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归纳起来就是四句话: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而在这四话中,“全民守法”至关重要,但鼓吹和宣传“一妻多夫”,显然与“全民守法”相悖。
谢作诗老师作为专家学者,应该做全民守法的模范,不应该做违法的典型。如果谢作诗老师是一个无名小卒,简单说说“一妻多夫”其实关系不大。但介于谢作诗老师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之大,说话就要谨小慎微,以免对公众产生误导,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不管谢作诗老师关于“一妻多夫”的观点有多少理由,在“一妻多夫”中有多少人文情怀,但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当下,“一妻多夫”无疑不合常理、不合人情,而且涉嫌违法。
法律是人制定的,应该不断修改和完善。《刑法》20多年可以进行大修,而且一修再修,婚姻法当然也可以和应该进行修改和完善。但是,在婚姻法尚未进行修改和完善时,笔者抱着善意的态度给谢作诗老师提个建议:谢作诗老师可以建议修改婚姻法,改“一夫一妻”为“一妻多夫”,但不宜鼓吹和宣传“一妻多夫”。不知谢作诗老师意下如何,说得不对敬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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