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劳模评选盖章”当写好“一”字
7月15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针对媒体反映的劳模评选盖章多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简化劳模评选相关程序,将8个章减少为1个章;强化公示环节的社会监督作用,实行“两审三公示”。(7月16日《人民日报》)
4月底,海南省一名劳模因盖不了章差点错失荣誉、盖到最后一个章时当场痛哭的情形,至今还回荡在很多人的脑海中。劳模之哭实是民众之苦。前年和去年,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接连亮出“万里长征图”“人在征(证)途(图)”,反映公民个人办证难的问题。公民办证跑“万里长征”,不是在办证就是在去办证的路上,不就是为了一个个公章吗?真需要那么多公章吗?公章越多,猫腻越多,百姓越受苦,“劳模评选只盖一章”应该复制和推广。
只盖一章,简化了很多程序,不仅降低行政成本,而且减少百姓麻烦,何乐而不为?要知道被推荐人选够不够格、有无猫腻等,“两审三公示”尤其是充分发挥三个公示环节的监督作用,应该能把滥竽充数者、弄虚作假者等揪出来。君不见,今年“七一”前夕表彰的百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之前不是有十多名县委书记就是在公示环节落选了吗?
由于只盖一章,这个章的分量够重的,肯定是不能随便盖的,因而必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盖章必有责,有责必追究”。劳模评选抓好了推荐、公示、责任追究等环节,通过“过五关斩六将”之后评选出来的劳模,岂能不服众?
近段时间,各种奇葩证明层出不穷,诸如“证明你妈是你妈”“女子买房时被要求证明结婚前未婚”等,真是天方夜谭。奇葩证明越多,公章威力越大,权力越易被乱用和滥用,百姓越是因跑断腿而怨声载道。因此,能只盖一个章的,绝不能盖第二个章;只需盖两个章的,决不能盖第三个章。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果能够实现“一证行天下”“一章盖天下”,何尝不是构建现代化的治理体系?何尝不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当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达到的,需要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国家想办法破解“人在征(证)途(图)”,实行“劳模评选只盖一章”,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万事开头难,按照“蹄疾而步稳”的要求推进改革,实现“一证通”“一章通”不是没可能。
大道至简。“一”无论作为数字还是文字,都是最简单最好写的。而如何写好这个“一”字、写进百姓心中,达到党政军民“心有灵犀一点通”,考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智慧,考验相关部门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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