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严抓“为官不为”更要严惩“为官乱为”
2月25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全体工作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指出,要努力开创勤政有为的工作新局面,严抓“为官不为”,对那些不敢抓、不敢管、碌碌无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狠刹懒政庸政怠政之风。(2月26日《北方新报》)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其位,谋其政……“为官必为”是对官员的起码要求,也是官员的应尽职责。正是从这个角度说,首府严抓“为官不为”,既是执政为民之举,又是纯洁党风政风之举。同时笔者认为,既要严抓“为官不为”,更要严惩“为官乱为” 。
古人云: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而眼下,一些为官者不是忧其民,而是忧其帽子、位子、票子、房子,因而在坊间,百姓对官员有种说法:你可以“为官不为”,但不可以“为官乱为”。百姓说这话,当然是迫不得已,说明了“为官乱为”的猖獗程度。
“为官乱为”为啥猖獗,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不把权力当回事,认为权力就是自己逞欢撒野的工具;二是不把人民当回事,以为自己是官老爷,见人高一等,他人矮三分;三是不把法纪当回事,什么法纪在其眼里都是纸老虎和稻草人。由于这些官员没有敬畏之心,只有享乐之意,没有为民之心,只有奢靡之风,所以他们不仅敢“为官不为”,而且敢“为官乱为”。
解决官员“为官乱为”的问题,既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笼子越织越密、越编越牢;又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促使其拧紧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学会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道德、敬畏法纪,时刻牢记“人民勤务员”身份,时刻保持公仆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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