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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上网,依法用网”系列评论之四

(2014-08-21 09:34:25)
标签:

时评

分类: 时政

毛开云依法 警钟常敲响

           

     文明上网,依法用网,说到容易,做到很难;一时做到容易,长期做到很难。所以,文明上网的依法用网的警钟,必须时时刻刻在耳边敲响。


    空洞的道理索然无味,还是举个例子来说明。立二拆四从一名勤奋的好学生,沦落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法律审判的嫌犯,教训非常深刻。


    立二拆四,原名杨秀宇,吉林省人。在沈阳上学的四年,杨秀宇是一名勤奋的好学生,并且4年里一直坚持勤工俭学,曾骑着三轮车到饭店推销白酒。大学毕业后,杨秀宇曾到吉林延边州一家国企做工程师,然而时间不长,工厂倒闭,杨秀宇只身踏上了北漂之旅。


   杨秀宇“北漂”继续做推销,遭遇两次失败后迷上网络。2006年9月,杨秀宇成立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凭借制造“天仙妹妹”、“封杀王老吉”、“别针换别墅”等一系列网络事件,杨秀宇及其公司在幕后大发其财,最终自己将自己送上了法律的审判台。


    网上可以做生意,可以赚钱,可以搞营销策划,但前提是依法。而杨秀宇搞策划的目的,是利用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从而不断编造故事,特别是对雷锋、张海迪等名人进行恶意抹黑和中伤,非法牟取更多利益,这是我国法律坚决不允许的。


    “立二拆四”的经历告诫人们,网络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如果“立二拆四”做个文明网民,依法进行网络营销策划,或许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立即改邪归正、悬崖勒马,说不定他的公司也会搞得红红火火,他也断然不会落到今天的下场。正是因为他把文明变成了恶意抹黑和中伤,把法律抛到了一边不管,警钟没有时刻敲响,最终将自己送进了自掘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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