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0时许,河南省郑州市海文实验幼儿园发生了一起意外事件。园方邀请当地一派出所前往该园传授安全防范常识。在安全防范常识教育装备演示环节,一名警察枪支走火,致使5人受伤,其中包括1名儿童,4名成人。事发后,涉事两民警被关禁闭,涉事派出所主管副所长、交管巡防大队长和教导员被停职。(5月30日《新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无效,有必要予以禁闭的,应当对人民警察予以禁闭;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无效,但尚没有必要予以禁闭的人民警察,可以依照规定停止执行职务。涉事两民警被关禁闭,涉事派出所主管副所长、交管巡防大队长和教导员被停职,说明这些民警已经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郑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王浩称,“这事肯定存在问题”,该局将依法依规,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这事到底存在什么问题呢?依笔者看来,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第一,我国法律对警用枪支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如果警察不是出外执行公务,是不允许带枪的;如果私有枪支,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既然民警是到学校传授安全防范常识,带枪干什么?
第二,法律规定,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必须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应当有牢固的专用保管设施,枪支、弹药应当分开存放。对交由个人使用的枪支,必须建立严格的枪支登记、交接、检查、保养等管理制度,使用完毕,及时收回。很显然,这家派出所没有管理好枪支,更没有管理好使用枪支的民警。《河南商报》报道,一名孩子与老婆都在事件中受伤的男子称,“枪走火之前,持枪民警曾拿枪让家长拍照”,枪俨然成了民警的玩具。
第三,据郑州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事发时活动即将结束,为了满足孩子们的好奇心,一名在当地负有巡逻职责的警员在展示手枪前,对着地面验枪,没想到枪膛里有子弹击发。姑且不说满足孩子好奇心展示手枪对不对,验枪时“没想到枪膛里有子弹”,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没子弹,验什么枪?枪带在身上身上干什么,做摆设呀?
郑州幼儿园枪支走火暴露出枪支在管理和使用上存在诸多问题,加强枪支的管理和使用刻不容缓。当下,随着反恐形势越发严峻,枪支的作用必将极大地发挥。但是,枪支只能对准暴恐分子,不能带在身上玩,更不能对准无辜的平民。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