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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开云:新“国标”不能杜绝收视率造假

(2014-05-23 09:19:17)
标签:

杂谈

分类: 文化

    近年来,收视率已经从行业内部的专业术语摇身一变成为社会公众非常熟悉的热词,“唯收视率”、收视率造假等现象,越来越多地见诸媒体。《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的实施,让与收视率有关的各项工作进入更加有据可依的阶段,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收视率及电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仍然需要更多具体、有效的管理方能真正解决。(5月22日《人民日报》)

 

    《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是中国首个电视收视率调查的新“国标”。国标”的实施,对“唯收视率”、收视率造假等现象是一个警告和提醒。但是,“国标”不能杜绝收视率造假问题。

 

    “国标”就是一个标准而已,专家认为与老“行标”几无差异。实行老“行标”时,收视率造假猖獗;实行“国标”后,就要让收视率造假收敛甚至销声匿迹,简直是异想天开、痴人说梦。此其一。

 

    其二,“国标”是死的,收视率造假是人干的,人是活的。要让死的“国标”对活的人产生作用,需要执行“国标”者动真碰硬。然而,目前执行“国标”的主体不是政府部门,而是行业协会行业协会能起多大作用,确实是个大大的问号。

 

    第三,收视率造假的根源,关键在于一个“利”字。有道是,熙来攘往皆为利。电视台、广告商和收视率调查机构早已成为一根藤上的蚂蚱,要让他们同时吐出入口的汤圆,不是那么一件容易的事情。

 

    第四,现在的收视率调查机构一家独大,缺少甚至没有竞争,缺乏甚至没有第三方的有力监管,谁能保证调查机构不会乱来?谁能相信调查机构给出的数据都是真实的?

 

    当然,有了“国标”是好事,表明与收视率有关的工作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而要解决“唯收视率”和收视率造假等问题,除了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之外,引入收视率调查机构的竞争,加强对收视率调查机构的监管,斩断电视台、广告商和收视率调查机构之间的非法利益链条,也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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