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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开云:“禁带令”中消费者面临三重窘境

(2014-02-17 07:45:51)
标签:

禁带令

杂谈

分类: 民生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餐馆会“禁止客人自带酒水”、“收取包间最低消费”,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的这些规定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2月16日《人民日报》)

 

    “禁带令”出台,给商家戴上了一道“紧箍咒”,给消费者上了一把“保险锁”,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如何落实“禁带令”姑且不论,单说“禁带令”实施后消费者将面临三重窘境,都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自带酒水,谁给开瓶?一般的酒水,消费者可以自己开瓶,而对于有些特殊酒水,消费者自己是不能开瓶的,还得求助餐馆才行,比如一些高档酒水、啤酒等。此其一。

 

    其二,自带酒水,谁给杯子?消费者自带酒水去餐馆消费,几乎不可能自带杯子,杯子一般只能由餐馆提供。然而,餐馆给了杯子,是否应给服务费呢?给多少呢?在酒水问题上餐馆没有任何收入,只是徒增麻烦,这似乎也不太公平。

 

    第三,善后工作如何处理?比如,开瓶留下的垃圾,包括瓶子、瓶盖等;比如,杯子的清洗。这些问题看起来是小事,但如果餐馆和消费者计较起来甚至大打出手,就是大事。

 

    餐馆要赚钱的,虽不唯利是图,但也决不能做亏本生意。消费者自带酒水,餐馆没有任何利益,反而“倒贴黄瓜二两”(比如清洗杯子要用水),这样的亏本生意谁愿意做、又能做多久?

 

    “禁带令”出台并实施,对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餐馆行为无疑有好处。但是,如何处理一些细节问题,“禁带令”还应有明确规定。否则,在酒水问题上长期强势的餐馆肯定还会变出花样,锲而不舍地强势下去。

 

    “禁带令”要顺利实施,需要餐馆方面支持和理解,需要消费者配合和体谅,需要餐饮行业敢于打破潜规则,更需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只有相关各方共同对“霸王条款”说“不”,“霸王条款”才能真正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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