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劳模豪华嫁女击中制度软肋
(2013-11-14 09: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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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祥豪华嫁女杂谈 |
分类: 时政 |
10月13日,有网友在人民网举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金关村村长豪华嫁女”。经查,网友所称“金关村村长”为金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金关村党总支书记陈绍祥,其女儿8月5日在贵阳生态文明会议中心举办婚礼,摆酒席135桌,陈绍祥为婚礼支出约73.38万元。(11月14日《中国青年报》)
作为官员和党员,陈绍祥应该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陈绍祥嫁女收受的礼金数额,已经超出一般的人情往来。陈绍祥身为官员和党员,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社会公共利益,应该对其行为进行限定,严格按照相关党风廉政管理规定对其“大操大办”行为进行处理。
然而,陈绍祥的另一身份是公司董事长,是市场经营者。陈绍祥嫁女收受礼金,有“周瑜打黄盖”的味道,无论按市场规律还是人情往来原则,或许陈绍祥以前“付出”多,现在通过嫁女“回收”一点资金,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而且陈绍祥有很多头衔,这些头衔都要求陈绍祥在群众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够为社会提供正能量。然而,陈绍祥豪华嫁女,显然与“模范”、“带头”和“正能量”等格格不入,甚至背道而驰。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借各种名目宴请、收受礼金。在现有的党纪国法中,也对干部宴请、收受礼金有明确规定。然而,官员违规办婚宴事件却层出不穷,屡禁不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嫁事宜,对政府公信力和党的形象的杀伤力非常大,因为这类事件就发生在百姓身边,百姓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
然而,关于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利用婚嫁事宜借机敛财的传统管理方式,目前至少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相关制度执行力缺失,二是监督机制缺失。特别是对于身份特殊的人员,更是缺少制度规范。为此,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指出,在国家层面上,一定要处理好私营企业主参政的问题,一方面要吸引他们参政,发挥其聪明才智,为国家发展作贡献;另一方面要提出权力上的限制,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