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17岁的超市女收银员被歹徒连捅10多刀后遇害。一份案发时的监控显示:女孩被歹徒勒住脖子、用刀捅死时,两位民警就在面前,却不敢挺身而出上前制止。直到歹徒自残倒地后,两位民警才上前将其控制。8月21日,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区分局鲍局长回应称,两位民警在处置此事时,反应有些迟钝,但不存在胆小怕死。(8月22日人民网)
民警见死不救,谁都会出离愤怒。少女被捅10多刀失去生命,与其说是歹徒直接杀死了少女,不如说是两名民警间接杀死了少女。
民警是人民的保护神,但在少女的生命受到威胁而且两名民警就在身边时,少女依然被歹徒一刀一刀地捅下10多刀,最终在民警的眼皮底下丢失了最可高贵的生命。
歹徒行凶丧心病狂,民警的纵容和胆小,无疑助长了歹徒的嚣张气焰。如果没有民警在一边“旁观”,歹徒会不会不再“逞能”而“放下屠刀”呢?
特别令人愤怒的是,据目击者称,有群众拽着民警去救人,但民警依然不救人。不知民警是在观赏还是欣赏歹徒杀人的过程?
要说两名旁观民警像歹徒一样丧失人性,这对两名民警也不公平。因为在歹徒捅了少女10多刀并一次、二次自残倒地之后,两名民警终于“出手”了——上去摁住歹徒。原来,民警这是一招“后发制人”。可就是这一招,让花季少女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对于两名民警的如此做派,公安局长的解释“两位民警反应有点慢,有些迟钝。如果打分,这次处置得不了高分,但民警不存在不作为、胆小怕死”,既有推脱责任之嫌,又有偏袒护短之意,凸显的是对生命的漠视、对政绩的热衷。有如此公安局长,当然有如此旁观民警。
见死不救对民警而言就是不作为,还有什么理由搪塞和狡辩呢?看看8月22日《人民日报》对“民警摔婴”案的报道——公安局曾讨论决定将案情“按下”。原来如此,难怪有人质问:到底是公安局还是“私”安局?不要用“民警总体情况是好的”来糊弄公众,一个个惨不忍睹的个案,已经成就了民警的形象,决定了群众会用“笑脸”和“哭脸”来对待民警这个整体。
“坏”民警纵然是少数甚至是极个别,但“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道理,公安内部不是不懂。如何对得起“人民公安”这个头衔,配得上“人民警察”这个称谓,担得起“人民保护神”这个责任,公安及其民警必须深刻反思。在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公安及其民警的一举一动,事关百姓安全系数和幸福指数,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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