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5月14日网友反映安徽望江县团县委副书记常骏生涉嫌在任职资格中弄虚作假问题,安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在查清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安庆市委常委会于5月16日晚专题召开会议,撤销望江县委对常骏生的任职决定。(5月17日人民网)
选拔任用干部,是一件严格、严肃、严明的事情,但在常骏生的选拔任用中,“三严”消失得无影无踪。22岁团委副书记被撤职,给了世人什么警示呢?
选拔干部必须严格标准。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已经明确了选拔干部的标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即使是对破格提拔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然而,在常骏生的选拔任用中,这些规定形同虚设:毕业半年连窜两级,常骏生何德何能、有何业绩?难道仅仅因为有个担任望江县编办主任的爹?望江县这次公选10名年轻副科级干部,其中明确规定“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或硕士以上学位者报考资格为参加工作1年以上”。这个“1年以上”就是硬杠杠,为啥到了常骏生哪里就变成“半年”?标准制定了,就必须严格执行,没有特殊的公民,没有特殊的考生。
选拔干部必须严肃程序。程序不公正,一切无从谈起。尤其是破格提拔干部,选用程序要更加严密。然而,在常骏生的选拔任用中,诸多环节漏洞百出:不具备报名资格,怎么参加考试了呢?“组织考察”是如何考察的,为啥地球人都看得出的问题,组织却看不出来呢?“讨论决定”是走过场、搞形式还是“一言堂”……如今,安庆市委“责成望江县委对当事人的父亲以及县相关部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是给违反程序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责成望江县委向安庆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是对敢于违背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等程序的人的重重一拳。
选拔干部必须严明纪律。用人纪律是“高压线”。按照有关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试问,常骏生的事情,常骏生他爹回避了吗?从实际效果来看,不仅没有“退避三舍”,很有可能“步步过问、步步紧逼”,最终得以让22岁的常骏生成为团委副书记。纪律不仅要管百姓,尤其要管干部,干部违反纪律特别是故意违反纪律,其后果比百姓违反纪律严重十倍百倍千倍万倍。
整治选拔干部不正之风,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这是中央三令五申的明确要求。22岁团委副书记被撤职再次警示世人:选人标准决不能因人而异,选人程序决不能成为摆设,选人纪律决不能肆意破坏,选人结果决不能失去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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