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宣传部22日晚通报,广受关注的湘潭“火箭提拔”27岁副县长事件已有调查结果,结果称徐韬提拔过程没有严重违规,同时对六位相关干部进行处理,通报中未见对徐韬本人的处理决定。(据新华社)
27岁副县长享受“火箭提拔”待遇,六位相关干部受到轻描淡写的处理,这看起来好像一则黑色幽默。然而,在这起黑色幽默的背后,却是对选拔任用干部制度的蔑视和“官官相卫”潜规则的纵容。
选拔任用干部,有一套科学严格的程序。然而,调查结果称,在提拔徐韬为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过程中,岳塘区委组织部只进行了谈话推荐,没有进行会议推荐,没有就破格提拔事项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在运用郴州公开选拔的考试成绩和考察成果提名其为湘潭县副县长人选过程中,湘潭市委组织部未严格履行推荐和考察程序……程序不公正是最大的不公正,选拔任用其他人要走正常程序,选拔任用“父亲为湘潭市某区原人大主任,母亲为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徐韬,为啥就可以不走正常程序?
“官官相卫”,古已有之,而今更甚。受到处罚的六位相关干部,如果不是看在徐韬父亲人大主任和母亲副检察长的份上,他们能心甘情愿地帮助一名年轻人“火箭提拔”吗?谁能保证这六位相关干部没有享受过徐韬的父亲和母亲的“关照”而知恩图报或“一报还一报”呢?虽然六位相关干部受到了一点影响,但这点影响无关大局;尤其是27岁副县长毫发无损、前程似锦,在官越做越大、权力越来越大之后,会不会对曾经的恩人或恩人的孩子给以“回报”呢,这一点似乎无须怀疑。
正如湖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龚永爱所言,既然为徐韬“办手续”的官员因“火箭提拔”事件受到处分,说明对徐韬的提拔任用有违规。那么,违规提拔任用徐韬,徐韬为啥还能安然无恙?无论按照常理和有关制度程序来说,都应该先对徐韬进行处理,然后再处理相关干部,而湖南省委组织部反其道而行之,甚至没有对徐韬进行处理的想法,这其中有没有猫腻,公众自有一双雪亮的眼睛。
对“火箭提拔”事件的处理,是一种“救火式”的处理,而非从根源上对制度本身进行反思与修正。如果任由官员践踏选拔任用干部制度,任由“官官相卫”潜规则盛行,享受“火箭提拔”待遇的人必定越来越多,而且年龄越来越年轻,但因此而受到损伤的是制度公正尤其是程序公正,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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