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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开云:“一线交警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石三鸟

(2013-03-11 07:45:44)
标签:

一线交警处理轻微交通

杂谈

分类: 民生

呼和浩特市解决拥堵出新招,目前新城区交管大队已经在辖区内实施一线执勤交警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机制。此外,赛罕区交管大队也已经实施这项措施。(3月9日《北方新报》)

一线执勤交警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石三鸟,值得借鉴和推广。

首先,提高处理交通事故的效率和路面的通行效率。呼和浩特市的交通本来就比较拥堵,如果再发生交通事故,拥堵必然更加严重。以前,发生事故的当事双方,无论事故性质轻微还是严重,都必须将车辆长时间滞留在发生事故地点,等待交警前来处置,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更加加剧了交通拥堵;现在,对于轻微交通事故,一线执勤交警就可以受理并出具事故责任报告,节约了事故双方等待交警来到现场的那段时间,无疑会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再说,当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多为轻微碰撞、刮蹭等,这些通过了相关考试的一线执勤交警完全能够很好地处理。

其次,可以让事故双方少跑路,更加便民利民。以前发生事故,交警来到现场后,一拨人勘查现场,一拨人将双方车辆拖离现场,将事故双方“请”到办公室询问情况。如果事故性质严重,当然应该这样认真调查处理。但是,轻微交通事故也如此按部就班地处理,确实有点小题大做、劳民伤财。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权力下放到一线交警手中,这是一种趋势和必然,对事故双方和交警都有好处。

再次,一线交警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将避免甚至杜绝一些潜规则。稍有常识的人都清楚,潜规则无处在不、无不有,处理交通事故无疑存在潜规则。然而,轻微交通事故在一线处理,处理过程全部晾晒在阳光下,而且时间很短,事故双方对处理过程一清二楚,潜规则肯定很难有施展拳脚的机会。

其实,无论是轻微交通事故还是其他事情的处理,能够在一线处理的,绝不要拿到“二线”去处理;能够在现场处理的,千万不能拿到“背后”去处理。这才是“一线交警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给社会的最大启示。(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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