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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开云:一次性收取10年租金是霸王条款

(2012-12-15 09:08:28)
标签:

一次性收取10年租金

杂谈

分类: 民生

 “我们这些商户从这个商场一开业就在这里投资做生意,开始的几年,每年都赔钱,好不容易这两年把商场炒热了,商场方面却要一次性收取我们10年的租金,我们坚决不会同意他们这么干的,我们只好用停止营业来表示抗议。”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位于锡林北路的内蒙古国际商贸城一楼大厅内,一位商户对进入商场的顾客说。(12月14日《北方新报》)

 

商贸城和商户本是一条船上的人,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把商贸城的生意搞得红红红火。没有商户的努力,就没有商贸城今天的繁荣;没有商贸城提供平台,商户也没有做生意的场地。正是从这个角度说,商贸城和商户两者唇齿相依,必须牢记“唇亡齿寒”的教训。

 

商贸城发展了,要改变收取租金的方式无可厚非,但是必须坚持一个原则:平等协商。而商贸城单方面地将一纸通知——一次性收取10年租金强加到商户头上,显然是一种霸王条款,商户肯定不能接受。再说,这样的条款也不符合实际情况,正如不少商户所说——一年也就挣几万元,怎么可能一下子拿出十几万、几十万元的租金呢?做生意还需要一点流动资金呢!

 

商贸城意一厢情愿推行一次性收取10年租金,完全可以称之为忘本。商贸城在刚刚兴起尚没有生意时,或许为商户减免过租金,吸引商户进驻商贸城;而在商户们把商贸城搞红火后,怎么就想把有些商户“赶出”商贸城呢?确实有点“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意味,难怪商户们愿意付出亏本代价,也要集体停业抗拒商贸城的霸王条款。

 

商贸城和商户两相对峙,最终必定两败俱伤。双方应该坐拢来,好说好商量。商贸城不能一意孤行,必须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改变租金收取方式;商户不能完全按照“旧黄历”行事,因为市场经济必定要靠市场说话。如果两者不能坐到一起,或者坐到一起却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必须提前主动介入,不能等双方把事情搞大了、矛盾激化了才采取措施,亡羊补牢是一种办法,但羊未亡就把牢补好,岂不是更好?

 

发展是硬道理,这对商贸城和商户非常实用;稳定是硬任务,这是政府必须随时思考的问题。商贸城改变收租方式惹恼众商户不是一件小事,事关发展、事关稳定,商贸城和商户以及政府,三方都不可掉以轻心。

(毛开云 四川宜宾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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