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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开云:四“局座”受审“互咬”推责乃法庭难得景观

(2012-10-24 14:57:51)
标签:

局座受审

杂谈

分类: 社会

昔日手握重权的四“局座”,在庭审调查与辩论阶段,开始“互咬”推责。广东省东莞石碣镇的4名分局局长、副局长合谋划空地为“市场”,高价租给小贩,并聘请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进行管理。原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石碣分局局长梁锦忠和时任副局长梁启裕、刘新烘及原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石碣分局局长刘国润均涉及此案,于10月23日在东莞第二法院受审。(10月24日新华网)

 

四“局座”受审“互咬”推责,是法庭上的一道难得景观。试想,要是在平时,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三名正负局长会“互咬”吗?最大的可能是正“咬”负,负是不会还口的;或者是“二”咬“三”,“三把手”也不还口。然而,现在不管谁是一、二、三把手,大家彼此平等,“互咬”一通,如此景观岂不稀罕?

 

按照人们的定势思维,城管有“三局座”,而社保只有“一局座”,应该是城管“三局座”同咬社保“一局座”,而社保“一局座”对城管“三局座”进行乱咬。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四“局座”之间没有谁与谁一伙、谁与谁勾结,大家一视同仁、共同竞争,岂不是美差一桩?

 

四“局座”受审“互咬”,让真理越辩越明,不仅让法官少费一些口舌,而且让普通听众也能明辨是非,无疑值得鼓励和提倡。但是,“互咬”是为了推责,那就不好了,男子汉做事一定要敢做敢当。“互咬”从某种角度说,是一种检举揭发和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和从轻处罚;而如果“互咬”变成了推责,就是一种死不认错,会受到法律的从重和加重处罚。

 

其实,如果不是东窗事发,四“局座”应该不会“互咬”,他们很可能一辈子“相好”下去。然而,在事关自己判刑甚至生命攸关之时,四“局座”暴露了本性——宁叫我负人,不叫人负我,真是可悲可叹!这是怎样的“相好”、怎样的“合作”、怎样的狐朋狗友——大难临头各自飞,谁能飞走谁为王?

 

尽管如此,四“局座”或许没有想到,“法眼”明镜高悬,任何人都罪责难逃。无论如何“互咬”,“法眼”明察秋毫,推责是万万不可能的。早知今日会“互咬”,何必当初要“合谋”?

 

还好,四“局座”“互咬”推责,并非与法律讲价还价过不去,而是在彼此之间推来推去。最终,四“局座”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由此看出,四“局座”不仅“互咬”可贵,推责也是非常“可爱”的。四“局座”受审“互咬”推责,真乃法庭一大景观,值得世人欣赏和玩味,更值得“局座”、“厅座”们反思和警醒!

(毛开云 四川宜宾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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