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为湖南玉潭政府拒绝公开“三公”说句话
(2012-08-27 1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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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拒绝三公说句话杂谈 |
分类: 时政 |
因湖南省宁乡县玉潭镇政府没有及时回复信息公开申请,媒体从业者廖红波向宁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玉潭镇政府收到申请后,消极回避,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1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规定。同时,认定廖红波的申请理由不成立,驳回其诉讼请求。(8月26日《中国青年报》)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精神。根据这个精神,不管申请人是做什么的、是否当地人、获取信息的目的是什么,只要不违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都应该对申请人公开其要求公开的信息。从这个角度说,玉潭政府拒绝公开“三公”显然是错误的。但是转念一想,玉潭政府拒绝向廖红波公开“三公”也有其理由,法院驳回廖红波的诉讼请求也在情理之中。
另外,廖红波选择状告镇政府的初衷,确实有些“逗你玩”的味道。廖红波发现,以“三公”问题状告县政府或市政府,很难立案,而状告镇政府相对容易得多。如果抱着这样的目的,廖红波所谓的“生活在底层的人们缺少监督政府的意识,不知道自己的监督可以对政府产生影响,也不知道如果公开的‘三公经费’过高,迫于舆论压力,政府部门以后会想办法缩减开支”的说辞,完全就是一个幌子,至少显得苍白无力。政府欢迎监督,而且应该创造条件接受社会监督;公民行使自己监督政府的权利无可厚非,但绝不是随意监督甚至胡乱监督。
基层政府对财政支出的管理不规范,超支现象严重,或许是事实;有的基层政府自己屁股上有屎,不敢对外公开,或许也是事实;有的基层政府领导不重视“三公”工作,没有意识到“三公”是提升政府形象、密切政府和市民关系的重要措施,或许同样还是事实。但是,基层政府既然是一级政府,面对的就是千千万万的老百姓,除了“三公”这一件事情之外,还要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做,老百姓最急、最怨、最难、最盼的民生问题等还等着基层政府去认真解决。
(毛开云 四川宜宾晚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