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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开云:“死人交份子钱修路”不能仅以回复了结

(2012-07-24 13:46:42)
标签:

死人交份子钱

修路

杂谈

分类: 民生

    近日,四川仁寿县河口乡三帝村一名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本村修路每人要筹资600元,但自己的奶奶已过世多年,却还须交钱。719日,仁寿县人民政府就此回复,称经核实,网友杜某的奶奶在土地下放到户前已去世,按规定不需要筹资。(724日人民网)

 

    死人也要交份子钱修路,咋一听,真是令人勃然大怒。但是,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觉得“死人交份子钱修路”一点也不奇怪。

 

    修路是百姓的强烈愿望,按照“一事一议”制度,村里已经形成交份子钱修路的决议。也就是说,交份子钱修路无可非议。为啥死人也要交份子钱呢?这里其实是偷换了概念——交份子钱不是按照人头数,而是按照土地份数。换言之,不管你家里有几个人,只要你家里有几份土地,就该交几份份子钱修路。

 

    具体到杜某反映的问题上,如果他的奶奶去世前分到了土地,而且去世后也没有把这份土地退出来,那么,杜某无疑应该交奶奶这一份份子钱。由于杜某的奶奶在土地下放到户前就已去世,显然按规定不需要筹资。但是,村里为啥还要求死人也交份子钱修路呢?这就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一事一议”应该真正体现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警惕农村基层有关人员打着“一事一议”的旗号坑农害农、蒙蔽和欺骗百姓。

 

    在这起“死人交份子钱修路”的仁寿县人民政府的回复意见中,只明确了杜某的死去的奶奶不需要筹资,而没有说明为什么杜某死去的奶奶还被要求筹资的问题。所以,对于“死人交份子钱修路”这件事,仁寿县人民政府不能仅仅以回复了结,还必须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查个水落石出——到底有没有在修路事件中打着“一事一议”的幌子吃“死人钱”。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服务的政府,政府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打消百姓的所有疑虑,解决百姓的急盼难题,才能取信于民,赢得百姓的理解、信任和尊重。

 (毛开云 四川宜宾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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