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7月10日消息:上海正探索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制度,今年年内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7月10日《解放日报》)
随着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全国各地纷纷加快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步伐,不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住有所居”的梦想。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我想有个家”正在普通百姓身上变成现实。
当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准入机制与供应分配机制已经相对完备,但是,在配租或配售以后的管理办法和退出机制方面,特别是快速、有效的违规行为发现机制和查处机制还相对薄弱。根据国家要求,各类保障性住房都要按规定进行使用,不得违规出租、转租、出售,不再符合相关条件的保障对象应当退出。如何加强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又成为一道难题。上海探索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制度,非常值得期待。
在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供后管理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缺少法律法规支撑、诚信体系尚不健全、违规失信成本较低、实践经验不足、可操作的管理办法不多,等等。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状况,上海探索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制度,无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专家呼吁,从长远考虑,当前亟待建立管理成本低、效率高的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制度,这是关系住房保障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与关键。因此,保障性住房的供后管理必须明确“管什么”、“谁来管”和“如何管”三个问题。
“管什么”?简直地说,就是管保障对象的居住和使用,管保障对象的资格复核和不再符合条件对象的退出。“谁来管”?保障房供后管理涉及的主体包括各相关管理单位,市、区住房保障机构及保障房产权机构、代理经租机构等,必须理清各个管理主体的管理职责,同时积极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等组织的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综合管理体制。
“如何管”?从总体上讲,要综合运用技术监控设施、群众监督举报、专门队伍巡查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司法等各种方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时,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信用档案和有关制度,并加强与社会诚信体系的衔接工作,加快推进住房保障管理信息化;重点是在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出售合同中进一步细化各类违规行为和违规责任,并形成民事司法处置的快速通道。
我国是法治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最根本的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性住房工作才能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倘若上海能在这个方面探出新路,不仅是国家的福音,也是广大的保障性住房享有者和使用者的福音。
(毛开云 四川宜宾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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