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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开云:人行道“窟窿”,市政不补谁来补?

(2012-05-25 11:42:21)
标签:

人行道窟窿

市政来补

杂谈

分类: 民生

    昨日上午7时50分许,福州上渡路人行道,19岁的福州女孩小张正赶着去实习,突然脚下一空,伴随着一阵“哗啦”声响过后,小张再次睁开眼,自己已掉在一个黑乎乎的坑里。(5月25日东南网-海峡都市报)

 

    人行道,顾名思义,就是人走的路。然而,小张走在自己该走的路上却突然遭遇“陷阱”,责任显然不在自己,而在他方。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面对小张的遭遇,各方都在“踢皮球”,涉及的当事方——市政道路管理所、市政排水所、自来水公司、电力部门、数家通信公司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变成本应该最有理的小张却找不到地方说理了。这不由得让人对“人行道”的定义进行思量。

 

    按照《百度名片》的解释,“人行道”从单个字解释,意思是“以人为本,行成于思,道法自然”。知道这个意思后,不知上述这些互相扯皮的单位和部门是否感到汗颜?小张受伤了,大家不理不问,以人为本了吗?大家做出这种漠不关心的行动,难道都经过深思熟虑了?小张走在自己该走的路上却遭遇“陷阱”,道在哪里、法在哪里?真是岂有此理?

 

    福州开元律师事务所杨大成律师表示,按照《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政部门具有管理义务,上渡路是市政道路,无论什么原因导致道路坍塌,市政部门都有无法推卸的责任。而调查坍塌原因,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则是市政部门行使管理职能。如此说来,市政部门理应承担小张受伤的赔偿责任,至于市政部门如何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那是市政部门的事情,与小张本人无关。换言之,小张受伤,只和市政部门发生关系,与其他任何部门不发生直接关系。

 

    该自己的责任就理所当然地承担起来,推诿、扯皮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只会把问题弄得更糟,市政部门必须赶紧把小张的问题处理好,才是当务之急。只有这样,才算真正理解了“人行道”的根本要义——以人为本,才算弥补了一点管理上的疏忽。要不,涉嫌失职、渎职却还要推卸责任,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毛开云 四川宜宾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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