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郑州市的交通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软实力,特别是提升郑州作为省会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进而助推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本报与市畅通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建委、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公交总公司、市客运管理处等部门联合开设曝光台,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河南省红十字会一辆车牌号为豫A898U7的本田雅阁轿车,因2月17日下午5:07在纬二路(政一街至政五街)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被电子设备抓拍并曝光。昨天下午3点30分左右,记者电话联系河南省红十字会。“我们为什么要给你们媒体回复?你们能代表畅通办,还是代表政府职能部门?”对方以此质疑记者。(2月22日《郑州晚报》)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本身就是交通违法行为,理应为此感到羞耻;被电子设备抓拍并曝光,理应主动接受处罚并吸取教训、不再重犯。然而,河南省红十字会在媒体对此进行监督时却质问媒体,活脱脱暴露出河南省红十字会的丑陋嘴脸:不仅法律意识极其淡薄,而且连起码的做人常识都不懂。
豫A898U7是不是红十字会的车,红十字会的人一般情况下应该知道;即使不知道,打个电话问问便知。然而,接电话的男子却首先肯定地说这辆车不是红十字会的,然后又说“需要进一步核实后给记者回电话”,此话前后自相矛盾,显然是在撒谎和推脱。
随后,一男子致电记者。按理说,应该首先告诉“豫A898U7是不是红十字会的车”,但没想到这名男子挂口不提此事,反而“先是质疑了市畅通办提供的这条车辆违法信息的真实性,后又对这次曝光行为提出了疑问”,这样的态度让人生厌、令人反感。豫A898U7是否违法,有据可查;为了加强交通管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天经地义。
如果说,这名男子不知道“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的目的意义,似乎情有可原,但是理无可恕;然而在记者详细介绍了这次曝光台开设的背景及意义,并希望他们针对所属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解释性的回复时,这名男子的“我们为什么要给你们媒体回复?”的反问,令人无比痛恨。姑且不说这是媒体在行使正当的采访权,为城市交通管理鼓与呼,就是一个平头百姓指出你的交通违法行为,你也应该乖乖接受批评。然而,红十字会这名男子却目中无人、无法无天。
当然,红十字会这名男子的所作所为并不能代表红十字会的全部,但是,这名男子“一副要不完了的做派”,凸显红十字会管理松散、平时教育不严,甚至可以“以一斑窥全貌”,推测红十字会本身就是这样一种做派。上梁不正下梁歪,假如红十字会做事一贯堂堂正正,红十字会的人岂敢骄横跋扈、胡作非为?
加强交通管理,提升城市品位,不是哪个部门哪个人的事情,而是每个部门每个人都应该是主人翁。正因如此,对于豫A898U7被曝光后发生的事情,相关部门应该严格追查那名男子的责任,严格追查红十字会的责任。歪风邪气不整治,工作怎么能推行?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必须把红十字会尤其是红十字会这名男子牵出来看看是驴还是马,树立“典型”,以儆效尤。只有这样,郑州城市的交通管理才能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毛开云
四川宜宾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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