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窝、投饵、装饵、下钩、看钩、提杆……虽然没有鱼上钩,但是这并不影响垂钓者的心情。昨日是今年禁渔期第1日,但是记者在成都市内几个水域发现,仍然有不少的垂钓爱好者手痒,握着鱼竿享受着钓鱼的乐趣。(2月2日《成都晚报》)
根据规定,禁渔期不能有电鱼、毒鱼、炸鱼行为,也不能在任何水域进行垂钓。禁渔期是鱼产卵的时间,不要低估钓一两条鱼对渔业资源不会造成影响,“积少成多”、“集腋成裘”的道理大家都懂。
成都市水务局水产管理处负责人算了一笔账:一条鱼多的一次可以产卵几万,如果现在钓一条即将产卵的鱼,就意味着将来会少几万条鱼,并不亚于大规模的电、毒、炸鱼行为。而且按照《渔业法》规定,屡教不改的垂钓者将会处以100元—1000元的罚款。果真如此,鱼儿遭殃、垂钓者遭罚,这种两败俱伤的事情,我们为啥要做呢?
每年禁渔期,有关部门都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电鱼、毒鱼、炸鱼等“恶性”行为明显收敛,但稍微“温柔”一点的垂钓行为却比比皆是,甚至有的垂钓者还振振有词、理直气壮。分析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部分人不知道禁渔期,或者知道有禁渔期,但不知道禁渔期为何物;二是一部分人以垂钓为乐,为了自己找乐而置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正如报道中一些人说的:“我知道有禁渔期。但是这里没人管,要是有人来了我们就跑。”还有一些人说:“这样的小河,又不是大江大湖大河,根本没有人管。”这样一来,垂钓者与执法者打起了“游击战”,这不仅是“鱼”的悲哀,更是“人”的悲哀。
禁渔期垂钓,小而言之,是不爱惜动物;大而言之,是破坏生态环境。再往深一个层次说,是漠视法纪、顶风作案。垂钓者如果认识不到这些道理,到头来吃亏的必定是自己。为此笔者呼吁:亲,为了不让鱼儿“绝后”,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请暂时放一放我们手中的鱼竿吧!
(毛开云 四川宜宾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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