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拒绝“限时消费”应成全社会共识

(2012-01-21 16:54:39)
标签:

限时消费

霸王条款

分类: 民生

    昨日,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第五次权威信息,这也是春节前的最后一次权威发布。针对年夜饭,成都市消协明确告知各辖区餐饮企业,年夜饭限时消费属于违法违规行为。(1月20日《天府早报》)

 

    餐饮企业的“霸王条款”很多,严禁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限时消费、收取碗筷费等,不一而足,消费者怨言颇多。成都严禁餐饮企业对年夜饭实行限时消费,无疑是非常得民心的,这一做法值得大力推广。

 

    成都为啥作出这一规定,其实是有缘由的。春节前,成都针对餐饮企业限时消费、年夜饭消费超时加收服务费等变相限时消费行为,在主城区对近200家餐饮企业进行了摸底排查,发现不少餐饮企业涉嫌年夜饭限时消费、最低消费。为了让广大消费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成都决定作出了严禁限时消费这一规定。

 

    成都市消协明确告知各辖区餐饮企业,年夜饭限时消费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企业自动取消年夜饭限时消费,对存在年夜饭限时消费的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置,同时引导已签订年夜饭限时消费合约的消费者自觉按序分批次消费;消协将协调并联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商务等部门,组成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组,专门负责处置节日期间餐饮企业经营中的有关问题,对拒不及时整改或不履行承诺继续实行限时消费的餐饮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成都这种做法,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当然,由于餐饮企业很多,消费者也不少,“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组”的工作是否忙得过来,目前还是未知数。同时,如果这项工作只是春节期间开展,春节结束又回归原样,这无疑会给餐饮企业留下“坏”印象——春节期间限时消费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平时就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正因如此,要让限时消费等“霸王条款”寿终正寝,需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餐饮企业必须明白限时消费任何时候都是违法违规行为,要自觉养成不违法、不违规的良好习惯;第二,消费者遇到限时消费之类的“霸王条款”,一定要自觉抵制,运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千万不能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包庇纵容;第三,执法检查要采取定时、不定时、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并形成常态,帮助餐饮企业养成遵纪守法习惯,不能让餐饮企业产生“春节期间限时消费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之类的错觉。

 

    任何行业、任何单位的任何“霸王条款”,与市场经济的本质格格不入,与和谐社会的建设背道而驰。拒绝“霸王条款”,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每个人自觉自愿的行动。(毛开云)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