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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潜规则

(2014-05-12 23: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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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杂谈

分类: 社会杂谈

说说潜规则

    去三联书店逛逛是到帝都的固定节目。三联有个好处,除了新书上架早,图书分类科学外,店里还要把周畅销、月畅销排行榜张贴出来供书友参考。2001年出差北京,去的那天见周、月畅销第一名都是《潜规则》,毫不犹豫买了一本。

    回来在机场候机就开始阅读,一翻就欲罢不能。两个小时的飞的上硬是看完了。在大惊失色之余,不禁掩卷长思,好多以前百思不得其解的迷思竟是如此简单明了。

    名人说事不论缘由,公众点赞的居多。与鲁迅不同,吴思当时名不见经传,没有大批的粉丝和拥趸,同时《潜规则》也并非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从后来的情况看,此书盗版无数,说明这一“科学范畴”获得公众的认可。

    把吴思发现的潜规则与鲁迅揭露自我精神胜利法相提并论毫不为过。像所有“社会科学”新范畴、新概念一样,在众多媒体一再逼问下,吴思不得已在另一本著作《血酬定律》中给出了潜规则文绉绉的定义。与大多数普通读者一样,我倒宁愿采用在《潜规则》一书中“糊弄事”(吴思语)的定义,尽管不是那么“精确”,但是直观,一目了然。

    “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之后,我发现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例如仁义道德,忠君爱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种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抉择,这种结果和抉择的反复出现和长期稳定性,分明构成了一套潜在的规矩,形成了许多本集团内部和各集团之间在打交道的时候长期遵循的潜规则。这是一些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我找不到合适的名词,姑且称之为潜规则。”

    潜规则是对正式规则的突破,带有很强的权力和利益交换、上行下效特征。潜规则盛行的时代,维系社会运转的意识形态和法律体系脆弱不堪。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发现真正起作用的不是道德良知,不是纲纪,甚至不是纪律和法律。坚持理想信念不愿随波逐流的被看做书呆子,往往在官场上、社会上活的七扭八歪。潜规则盛行的时代,风气迅速恶化,社会失去向上的动力。

    现代社会治理起码的准则,就是不允许潜规则大行其道。当前反的“四风”说白了,就是清除潜规则的表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流行的背后,都有一套拿不上桌面的潜规则在起根本作用,都是权力和利益绕开法治的相互交换。

    潜规则是对法治的公然违背,治理潜规则当然就是法治原则下的阳光和透明。除此以外,别无他法。

说说潜规则

                                                                                            20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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