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信托隆晟一号(中融隆晟1号)12个月期限短期高收益信托产品
(2016-03-01 17: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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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2016信托理财产品 |
中融信托隆晟一号(中融隆晟1号)12个月期限短期高收益信托产品
发行机构:中融信托
产品期限:12个月
信托规模:1.2亿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
收益分配:到期付息
融资主体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将由受托人纳入信托计划资金的范围,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坚持稳健投资原则下获取利益最大化的理念,按照风险的权重,主要通过投资股权、股权收益权等方式,将信托资金投向民生工程、能源等行业的优质企业及项目,资金闲置期间,也可以债权、可转债、投资信托受益权的方式运用信托资金,或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加入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等方式间接投资于优质企业及项目,或投资于其他低风险且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产品及项目,以期为受益人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还款来源 中融信托主动管理项目下的投资回报
风控措施 1、信托资金投向限制: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不得用于资金拆入、对外担保;不得将资金运用于房地产领域,不得直接投资于债券正回购、QDII产品(代理客户境外理财产品)、黄金期货等商品期货、股指期权、股票期权等产品以及法律禁止投资的领域、对象;
2、流动性支持:
1.
次级受益人在其与受托人签署的《信托合同》项下同时承诺,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认为信托财产专户内的现金资产不足以支付对应的支付日预计支付的信托费用、信托税费及预计应予分配的信托收益/信托利益金额或受托人调整信托计划项下优先级信托资金和次级信托资金比例的,次级受益人应以其自有资金随时追加认购次级信托单位;
2.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有权指定第三方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进一步流动性保障,具体安排以受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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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投资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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