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辩解这不属于“饥寒起盗心”,至少事件发生时三个插队知青还是衣食无忧的。突发事件往往没有先兆,莫名其妙乃至匪夷所思,甚至理由也是牵强附会?但不等于就原谅这种行为,至少是今天也得应该向饲养鹅的主人道个歉,取得谅解,即便是迟到的歉意。)
鹅,天生的憨态可掬,但若凶悍,则是凶悍无比,甚至人们常常用它看家护院。一般的情况下都是呆萌的可爱,以至于很容易被捕捉。
夏日的午后,刚刚的艳阳天,突然的瓢泼大雨又不期而至,我和阿宝,阿军从弋江镇回生产队正走在柏山渠的大埂上。前没有村,后没有店的,无处躲雨,霎时间三个人就如同落汤鸡一样,浑身湿透。好在那样的天气淋雨好象也是挺惬意的,三个人还是小跑着往回走。
突然前方的路上出现了一群鹅,在雨中呱呱的叫着,步履蹒跚样子挺可爱的。这时阿军说话了,谁要是捉一只鹅,我就把带走。阿宝二话没说,走近时伸手就抓了一只。真的是鹅呆子,一点没有挣扎,也叫不出来了,因为颈子被捉住了。阿军随即就脱下他那件象征其父亲身份的黄军服,把鹅就裹了起来。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动作娴熟,好象事先排练过的一样。
三个人雨中回到了生产队的住处,谁也不会杀鹅呀。大院里有一位单身的姓宋的老裁缝,自告奋勇的帮我们杀死了鹅。于是我们三个人手忙脚乱的褪毛,笨拙的破肚,终于将整个鹅剁成了小块,在烧稻草的大灶上煮起了鹅肉。没有调料向小队长家要了点自产的蚕豆酱,仅此而已。
在等待的过程,我们买了瓶8毛一斤的地瓜干酒。不知是否烧熟的鹅肉用脸盆盛着,三个人躲在自己的屋子里站在那里狼吞虎咽的尽情的享用了。酒没喝完,一盆鹅肉已荡然无存,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盆中鹅肉也。清贫的知青生活,许久没有油荤入肚的身体也终于享受了一顿意外的大餐。
时隔半个世纪,是否该对当年趁鹅呆子之危实施的行为说点什么,甚至是忏悔,不知道阿宝和阿军想过没有?至少那一年的夏天,阿宝已经十八岁了。
谨以此文记录知青岁月里那或许是有点荒唐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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