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笔记(九)
(2022-06-17 06: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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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笔记(九) |
分类: 原创博文(杂文随感) |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直被人们奉为经典。那是因为屡犯者,且屡屡得手,说不准某一次就被人发现,或者是说中招了。人心不足蛇吞象,往往是忘乎所以。犯错,得手,于是不再忌惮,或许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了,被人知也就是天意了。
有一种不为人知叫做永不再犯,这该得有多大的自制力尚可以做到。偶发或精心预谋的犯错其被人知的概率基本为零,因此即便有被人知的或许也只有百分之一的概率。但正因为没有可比性,因而人们似乎是信誓旦旦的说;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应该一直都是伪答案。
拘于传统的惧怕心理,永不再犯的意识与兑现导致了多少多少的不为人知?只是没有数据支撑,伪答案或许就不是答案,或至少不是满意的答案。至于被人知,即便是偶犯,还是精心预谋也是完全可能,因为有人傻到了轻易被人知道的程度,即便在其看来是偶犯,或者是精心预谋。
不排除偶然性,不排除试图被知道的可行性,否则暗中发生的事太多了。偶犯与精心预谋的犯错也别试图挑战“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即便是永不再犯,或许也会有破绽。人不知,天可知,别试图欺天瞒地,那比起欺人可更是底线。
人们的心理预期不要完全放在“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的”模糊意识上,更不能作为一种试图知道某真相的手段。即便是对于偶犯后永不再犯,还是精心预谋的犯错或许束手无策,甚至是一筹莫展。
偶然犯错与精心预谋犯错是否都值得被人知或不被人知?如果是会心一笑,心安理得没有负罪感,不会愧疚。如果有负罪感,会害怕,甚至会阴影笼罩一般,应该就另当别论了。
没有任何一件事在自己的身上发生后不会不在心中产生涟漪,如果涟漪不让你继续有负罪感,那么就永不再犯,因为毕竟是犯错,如果老天可以赦免你。而没有负罪感,即便不是永不再犯或许也无所谓,但选择永不再犯当然也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