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讪不成(调戏不成),转而恼羞成怒,继而拳脚交加,更是群起而攻之,可恶,非常可恶。别说怜香惜玉,至少不应该对女人施暴,况且与你无冤无仇,何至于下重手,甚至是群殴?利令智昏,或许并非为利,或许正是始作俑者的邪恶心理作祟。或许是以为一个弱女子,碰了你怎么了?打了你又怎么了?殊不知人在做天在看,施暴者的戏也是演到了尽头。众目睽睽之下,恃强凌弱,至少是丧心病狂,穷凶极恶,继而胡作非为。令人愤慨的大幕徐徐拉开,法治的社会岂能容忍这等污泥浊水。悲剧发生在被打女孩子的身上,悲剧发生的所有代价,始作俑者及其帮凶们未必承受得起,然而又必须得承受。
施暴者不再能够专横跋扈,更不能不可一世,最终落了个被反制,教训应该是终身的。可恶,且也可悲的那些个帮凶的恶男恶女们,或许这群人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只是一个貌似于普通的宵夜居然令自己身陷囹圄,乃至牢狱之灾,早知今日
何必当初,悔之晚矣。朗朗乾坤,泱泱大国,法治社会,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对于恶意破坏法治,恶意伤害公民的人一定会严惩不贷。
让邪恶的灵魂窒息,与人为善发扬光大。这世界不容忍邪恶暴力,不容忍伤害无辜,不容忍无法无天,正义之剑时刻高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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