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猴场会议会址位于瓮安县猴场镇西 1 公里的下司宋家湾,原为宋氏住宅,始建于 1912
年,是一座砖木结构的四合院,占地面积 1200
平方米,由正厅、两厢、下厅组成,四周有砖砌高墙围护,院内石板铺地,古朴典雅。
1934 年 12 月 31 日至 1935 年 1 月 1
日,中央红军长征到达猴场,中共中央在这里召开了政治局会议,史称
“猴场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渡江后新的行动方针的决定》,重申了红军渡过乌江后必须向遵义地区前进,反对在川黔边境徘徊,并作出了
“关于作战方针以及作战时间与地点的选择,军委必须在政治局会议上作报告” 的规定,实际上剥夺了博古、李德的军事指挥权。
会址内保存着当年会议的原始场景,包括会议室、红军领导人的住室等,陈列着红军用过的马灯、公文包、望远镜等文物。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它见证了红军长征史上的重要转折,是研究中国革命历史的珍贵实物资料,也成为传承红色基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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