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学生参与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集中活动计划安排表的通知
(2021-05-14 16: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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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关于报送2021年度学生参与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集中活动计划安排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实施意见(试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各校近期须落实专人报送本年度学生参与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集中活动计划安排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与时间
我市学生参与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课程活动实施“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基本方式。集中活动以学校组织的赴本校或本市及其以上各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和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主题实践活动与研学活动为主要内容,本年度各校须组织指定年级全体学生到校外基地集中活动一次,活动时长不少于一天(路近的可以安排两个半天)。为务实有序推进我市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和研学实践教育,市局相关职能科室和“五项工程”办公室要求,本年度须集中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活动的学生为2020—2021学年春学期四年级、七年级和高一年级及其2021—2022年秋学期正常升级的学生,即2021年暑期和2021—2022学年秋学期须集中参加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活动的学生仍然是2020—2021学年春学期四年级、七年级和高一年级学生,其他年级学生是否需集中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活动由各校视校情而定。各校必须在2021年春学期初确定好上述指定年级全体学生参加各类劳动实践教育的活动安排计划,并在3月19日前将该年级全体学生集中参与校外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和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活动不少于一天(路近的可以安排两个半天)的相关计划报送市“五项工程”办公室综合实践活动项目组备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具体报送项目见附件1。
二、报送要求与方式
为避免活动时间冲突,方便各实践教育基地统筹安排,原则上各校指定年级学生集体活动在2021年2月中旬—12月中旬正常上班时间内某一周或某个更长区间内安排计划,非指定年级和特殊情况下指定年级需要调配的基地集体活动可以放在节假日。如,某校为避开期中、期末考试,避开本校重大教科研活动,可以将指定年级全部学生安排在2021年3月22日至26日这一周或其他更长时间区间内,这样基地可以结合其它学校的计划情况统筹确定其中的某一天、某半天或某两天为该校指定学生的基地活动日。
各校须将2021年组织指定年级学生参与实践教育基地活动计划安排表以Excel方式发至指定邮箱xhzhsjw@163.com中。联系人:兴化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心组万兴乔老师(教育短号630096)或义务段劳技课程中心组纪新法老师(教育短号638333)。
经相关方协调商定后,全市各学校指定年级学生基地集中活动计划汇总表在第一时间将通过教育钉钉公布。本学期本通知发布之前已集中组织指定年级学生到相关基地开展的活动仍须在计划表中补报,相关过程性材料请活动负责人备好待查。
三、活动组织与实施
各校在完成相关活动计划表上报和协商确定基地活动日的同时,要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劳动和研学实践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见附件2)和《兴化市2021年度学生素养提升工程“综合实践活动”质量考核细则》(附件3)基本精神和具体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除各校自主联系并实质性开展合作的校级校外教育基地,2019年我市文明办和教育局联合授牌命名了首批26家兴化市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相关信息(见附件4)供各校参考,如有人员变动请相关基地和共建校联系人及时与兴化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心组周晓华老师(教育短号633268) 和义务段劳技中心组杨威老师(教育短号633689)反馈,专用电子邮箱为xhbqzhsj@126.com。更新后的信息将及时在工作群里共享。
2021年4月我市将启动第二轮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评估与授牌工作,届时将对首批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进行复评,对新申报的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进行评估。各校应积极引导学校周边能够联系的、有条件为学生持续提供实践教育机会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时申报“兴化市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并按要求接受评估。有申报意向的基地及其共建校,请及时与板桥初中周晓华、杨威老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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