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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希格玛高技术有限公司致力于紫外线光疗领域二十载;下面就家用光疗领域的一些常见问题,为广大患者答疑解难。
Q:家用紫外线光疗产品的种类有哪些?如何选择?
A:按照紫外线灯管的波段,家用产品分为三种,分别是窄谱UVB型、宽谱UVB型和 UVA型。其中,窄谱UVB和宽谱UVB,可单独进行照射,不须配合药物,称之为UVB光疗法。其中窄谱UVB因其副作用小,是目前国际上最为常用的疗法。宽谱UVB由于容易出现晒伤,现在用的较少。UVA型必须配合光敏性药物使用,称之为光化学疗法,即PUVA疗法。相对于UVB光疗法而言,PUVA疗法对于部分白癜风或银屑病患者具有一定的优势。
按照辐照面积的大小,家用产品又分为SS-01、SH-1和SH-4型。其中SS-01型的辐照面积是7cm×9cm,SH-1型的辐照面积是2cm×11cm,SH-4的辐照面积是16cm×11cm。
选择家用光疗产品,您可先向医生咨询,请医生针对您的具体情况确定采取何种治疗方法,以及针对您皮损面积的大小,确定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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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01
S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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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2 SH-4
Q:家用产品和医院用的紫外线光疗产品在治疗上有何不同?
A:
家用产品适合于患者在家中治疗小面积的皮肤损害,如SH-1;SS-01;SH-4;而大型和中型的医院用治疗设备主要提供全身或半身大面积照射。另外,作为家用设备,设计上提供时间设置模式,方便患者治疗,并减少可能出现的误操作。家用产品的波段与大、中型设备相匹配,从而保证了治疗效果。患者可以在家中继续完成小面积皮损治疗。
Q:在家治疗时如何掌握照射频率、起照剂量,剂量递增?
A:照射次数是应当根据不同的光疗类型进行选择,如UVB通常一周3~5次,PUVA通常为2~4次。
以下以采用NBUVB治疗,所使用的家用设备辐照强度为10MW/ c㎡的白癜风患者为例,说明起始剂量的设定和剂量递增方法:
①白癜风患者的起始剂量为200mJ/c㎡,根据剂量和设备辐照强度,用公式
辐照时间(seconds)=辐照剂量(mj/ c㎡)÷辐照强度(mw/ c㎡)
计算得出首次照射的时间=200mJ/c㎡÷10MW/ c㎡=20秒。
②隔日治疗一次,递增剂量依照前一次的治疗反应确定。
如果前一次治疗后出现轻微红斑,并在此次治疗时已经消退,则应在前一次照射剂量或时间基础上增加10%,即此次的照射时间是20+20×10%
= 22秒;如果前一次治疗后出现明显红斑,并且在此次治疗时仍未消退,应维持前次照射时间,即20秒;
如果此次治疗时,红斑仍严重并伴有疼痛甚至水疱,则应暂停治疗,等红肿或水疱消退后减量50%照射,即10秒。
如果前次照射后没有任何治疗反应,则可在前次照射剂量或时间基础上增加20%,即此次照射时间是24秒。
推荐银屑病患者的起始剂量为300mj/c㎡,同样可用公式计算出起始照射时间。递增方法与白癜风的治疗相同。
Q:家庭光疗常见不良反应和处理方法。
A:家庭光疗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照射后皮肤干燥、瘙痒以及皮肤红斑等晒伤反应。皮肤干燥瘙痒可通过照射后涂抹润肤剂缓解。轻微红斑通常不需要进行特殊处理。较明显的红斑需要到医生处复诊,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照射剂量。如果皮肤严重发红、红肿甚至发生水疱,则需暂停照射,到医院对水疱进行处理,并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照射方法。
Q:光疗时治疗多长时间可以出现疗效?
A:
每位患者的皮损情况不同,病变缓解时间也不一样。起效时间与各种因素有关,如患者的年龄大小、病史长短、皮损部位等。大多数白癜风患者坚持治疗3—6个月后,白斑皮损区内逐渐出现黑素岛,面部、躯干、四肢、手足起效时间依次延长;大多数银屑病患者坚持治疗1-2个月后,增厚的病变皮损会逐渐变薄。
Q:
光疗对儿童发育有无不利影响,多少岁以下儿童不宜光疗?
A:
儿童是否可以接受光疗治疗目前有争议。有文章认为12岁以下儿童不适合使用口服PUVA治疗。对于其他光疗类型,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儿童的不利影响,除通常所说的光老化,
光疗尤其是口服PUVA后对晶状体的影响以及对免疫系统的影响应该是主要的问题。
如果需要进行光疗需要注意对眼睛的防护,注意观察治疗中的反应,尽量减低累积治疗剂量,缩短疗程。所以建议儿童UV治疗时应该尽量测定MED/MPD。
Q:
光疗对准备怀孕的新婚夫妇有无不利影响,是否适宜光疗。已孕妇女是否适宜光疗?
A:
理论上准备怀孕的夫妇没有严格的UV治疗禁忌,但仍然不推荐使用。已孕妇女不能进行光疗。
Q:防护镜是否能有效保护眼睛?
A:
厂家提供的专业防护镜对UV的防护作用已经通过检测,可以100%遮挡紫外线。因此如果正确使用可以非常有效的防护眼睛。
Q:红皮病型银屑病能否使用光疗?
A:对于非渗出型是可以使用的。但起始照射剂量应从小剂量开始,谨慎增加。尤其是对于同时使用维A酸口服药物治疗的患者而言,起始剂量要进一步降低,在剂量增加过程中也要密切注意患者的皮肤反应情况。
Q:其他类型的银屑病是否都可用光疗?
A:一般来说,点滴性、斑块型等银屑病都能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但对于夏季加重型银屑病一般不提倡使用。
Q:所有皮肤病的光疗是否都可按皮肤类型定剂量?
A:对于需要进行全身照射的患者而言,大多数疾病类型都需要根据皮肤类型或者测定患者相应光源的最小红斑量来确定起始照射剂量。白癜风患者是例外,起始剂量与皮肤类型无关,并应显著低于其他类型疾病。
Q:NBUVB照射时能否合用其他药物治疗?
A:使用辅助药物和联合治疗可以直接提高治疗效果并减少UVB累积剂量,从而减少长期治疗带来的副作用。窄谱UVB已经成功用于与其他治疗方法的联合治疗如外用焦油、蒽林和钙泊三醇。在与焦油和维A酸类等存在光敏感药物合用时,起始剂量的以及剂量增加的设置应谨慎。
Q:反复照射后,皮肤耐受度增加,是否还须达到红斑剂量?
A:要取得最佳的治疗效果,增加的剂量应满足每次照射后都出现刚可发现的红斑。因此,每次照射都需要依据前一次的反应调整剂量到最佳。
Q:
希格玛公司为紫外线光疗产品提供的售后服务有哪些?
A:对售出的产品,希格玛提供除灯管外整机保修一年服务,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非人为的质量问题,公司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的邮寄费用。
购买一年以上的产品,如发生问题,可致电售后热线 021-64325736/13524543188
,将有公司售后人员提供维修服务。
家用产品灯管使用寿命是500—800小时,对于使用频率较高的用户,建议您在灯管累计使用时间达到500小时后更换灯管,公司提供灯管更换和输出强度标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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