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山东省教学能手事迹材料评价标准
(2012-02-07 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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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分类: 总结 |
第六批山东省教学能手事迹材料评价标准
(总分50分)2011.10
一、思想政治素质(5分)
主要评价政治觉悟、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工作态度等。
1.基础分3分。
2.近五年年度考核二次以上优秀者加0.5分。
3.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加2分,市级加1分(含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教研工作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师德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十佳教师等)。
同级先进不重复加分,不同级别按最高级计算。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5分。
二、教育工作(5分)
主要评价班主任、教研组长、团队活动、课外活动以及社会兼职等。
1.基础分3分。
2.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以及其他社会兼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满三年以上加1分。
3.省级优秀班主任加2分,市级优秀班主任加1分,区县级优秀班主任加0.5分。
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5分。
三、业务水平(20分)
主要评价学历、职称与专业技术水平、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实验、科研课题研究、教学论文、著作、经验总结以及参加县级以上教研活动情况,辅导青年教师情况。
1.基础分5分。
2.在各学段合格学历基础上,每高一个学历层次加1分(专科、本科、研究生)。
3.以中级职称为基础,高级职称(含小学高级、中学高级)加1分,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加3分,特级教师加2分,是教学能手加1分。
4.研究课题(经专家鉴定结题的):
国家级课题主持人3分,课题组成员1分;
省级课题主持人2分,课题组成员0.5分。
5.教学论文:
(1)公开发表论文(刊号CN)
国家级刊物发表第一位3分,其他2分;省级第一位2分,其他1分;市级第一位1分。
(2)获奖论文:
中国教育学会一级学会学科专业委员会、省教研室: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市教研室: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县区教研室:一等奖1分,二等奖、三等奖0.5分;
其他有关教育部门评奖:按同级论文折半赋分。同一篇论文既发表又获奖的按最高赋分。
6.著作教材类:(限教育教学方面的专著、教材)
(1)参编教材、专业著述:
部级统一审定教材:主编6分、副主编5分、参编者3分;
省级统一审定教材:主编5分、副主编4分、参编者2分;
专业著述(包括发明专利、学生假期生活指导等):主编3分、副主编2分、参编者1分。
(2)个人专著:4分。
7.省骨干教师(包括国培计划专家、省远程研修团队专家、跟进式指导专家等)、市学科带头人2分,县区级1分。省级及以上专业学会理事及以上加1分;省职业、师范教育学科中心组成员加2分,市级加1分。
课题研究产生的论文、著作按最高赋分,和课题不重复计分。
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20分。
四、教学成绩(20分)
主要评价完成教学情况、教学成绩、教学效果、公开课教学、课外辅导以及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情况。
1.基础分10分。
2.优质课(教师技能大赛):
全国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省教研室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市教研室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县区教研室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按高层次赋分,不累计加分。
注:教研活动展示课、研究课、观摩课、公开课按同等级优质课二等奖计。
3.说课、课件、录像课、优秀教案:
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省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市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县区级一等奖0.5分;
4.优秀辅导教师奖(包括辅导学生与教师获奖):
普通教育:国家级、省级一等奖1分,其他0.5分;
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等奖2分,其他1分;省级一等奖1分,其他0.5分。
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20分。
五、其他
1.查出假证书者,一票否决。
2.对于有违规办学行为、搞有偿家教等违背职业道德的参评人员,一票否决。
3.以上标准中未涉及到的获奖项目可由各学科专家组参照有关项目予以赋分。
4.业务水平、教学成绩事迹材料必须与参评学科有关。
5.未尽事宜由省教学能手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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