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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的规矩》序——经验与规矩

(2014-01-02 09:55:04)
标签:

杂谈

 经验与规矩

 

   这是一本全新的书,一开始,我给这本书取了一个非常霸气张扬又十分土鳖粗俗的名字——申论阅卷规则大揭秘。如此明目张胆地泄漏国家机密,不仅危险,而且下流,作罢。同时我们看了很多市面上公考图书大多都以宝典,冲刺,精品,绝技,突破,提分等等词命名,这些词就如通货膨胀时期的旧钞票,不仅滥而且贱还有点脏,我实在不想和这些词沾上边。最后我们选取了一个普通低调恰当的名字——申论的规矩。

   有人说,规矩听起来不够牛气,改成法则不行吗?还真不行。法则的英文是law,康德之后被普遍大量使用,它的一个最根本含义之一是:所有人,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遵守的准则,所以法则又被称为绝对命令。这个书远远达不到这个标准,因此不敢妄用法则一词。有人说,要不用规则,听起来比规矩规范点。规则(RULE)这个词有评判的意思,好像和本书的内容阅卷规则非常契合。仔细考虑,还是决定放弃,原因有二:一,这本里的内部阅卷规则是不完整的,残缺的;二,有些阅卷规则是不准确的,是根据阅卷人的回忆收集整理出来的。最后,我还是坚持了用规矩这个词作为书名。

   有人说,规矩和法则、规则有什么区别,不是都差不多?我认为,差得还是很远的:一、法则、规则都是作为权威的官方立的,规矩是作为老百姓的工匠立的。我是老百姓,是一个靠讲申论课为生的工匠,不敢冒充不是官方、权威,;二,法则和规则都是靠圣人或帝王制定的,而规矩则是靠基层大量的经验总结的。从权威上说,法则更可靠,但是从实用角度来说,规矩可能更加实用。

   有人会说,有毛病,写个烂培训教材还抠字眼,附庸风雅装模作样,有必要吗?告诉我们怎么得高分就行了,这么啰嗦做什么!哦,对不起,其实,我已经在告诉你了。第一,对于申论写作来说,没有什么法则,也就是说,没有什么普遍的绝对的律令。申论的宪法——考试大纲,只说考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等,寥寥数语,说得非常模糊。没有命题,只有描述。不是它不想说清楚,而是这个东西说不清楚。无论是申论的书,还是讲申论的老师,如果总是使用:一定,绝对,必须,只有,就是等等字样,那你就一定要小心,这个书可能看不得,这个老师的课可能听不得。借用孔夫子的一句话来说,“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没有什么是必须的,没有什么是一定不可以的,恰当就好。

    第二,阅卷规则也是靠不住的,即便是按照历年的最真实的阅卷规则答题,也不一定能得高分。申论阅卷规则是综合了命题人,阅卷者,考生答卷等综合因素制作出来的。命题人经常都会变,不同命题人有不同的思路和想法,阅卷者、考生也是年年换。在我收集到的阅卷规则中,同样的题型,在同一年的不同地区,在同一类考试的不同的年份,阅卷规则差别都是很大的。所以我经常说:按照阅卷规则写也是不安全的,我们要照着阅卷规则写,写得比阅卷规则还好,还要全,还要保险,还要经得起推敲。

    对于申论写作来说,靠得住的只有经验。通过大量的写,想,讨论,分析,才可能得出最恰当,最安全,最靠谱的答案。有些申论题目,我自己看过、做、讲过上百次,即便是有阅卷规则,但是还是经常拿不准。在讲课的时候,我经常用的词是:最好、按理、可能、相对……等等表达。这套书里的所有真题,我和盛海燕、罗成兴等诸位同事一起,少则做过几十遍,多则做过上百遍。为了得出一个靠谱的参考答案,有些比较难的题,会反复讨论几天几夜,会想得睡不着觉。解析一个题目,常常花了很长时间解析完,冷一段时间又倒过头来看,这叫热写冷改。为了验证答案的可靠性,我们收集了能看到的所有可能靠谱参考答案,召集了几十个水平各异的志愿者团队,把我们写的和他们写的对比起来,然后再对答案进行修改调整。我2006年就开始讲申论课,做过的题目有上百套,写过的答案几十万字,讲了这么久,写了这么多,心里还是没有底。这个不一定是我的问题,也是这个考试本身问题——没有规则,不讲道理,不公布阅卷规则。面对这样的考试,除了依靠经验,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办法。

    经验的关键靠积累,这本书就是把一些我们积累一些经验呈现给读者,然大家得到一些间接的经验。作为一个有很多经验的人来说,我始终认为,间接的经验是有限的,是不直观的,是不靠谱的。我越来越认为,别人的经验代替不了自己的经验,试图通过间接的经验找到终南捷径,试图通过别人经验让自己少走弯路,少趟坑,是不现实的。该走的弯路,必须要走,该趟的坑必须自己趟。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本书能够带来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要考好申论,唯有不断的去经验、去实践、去体会、去想,去写,去考,方能体悟什么是申论的规矩。

                                                                  张小龙癸巳年腊月初二于北京苹果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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