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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具体区别

(2013-05-11 13:02:08)
标签:

人事争议

劳动争议

疑难案件

法律实务

法律概念

分类: 法律

   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都涉及劳动力的使用,都有管理上的从属性,但他们在主体、国家干预程度、调整方式及解决渠道上都不相同。同样二者在法律性质上的定位也有差异,具体区别是:

第一、人事争议是以公法性质为主的争议而劳动争议是以私法性质为主兼有公法的性质;

第二、人事争议以公法为主要救济途径,如公务员申诉、人事争议仲裁和诉讼、行政争议或行政赔偿等,劳动争议的处理则设置有独立的法律救济程序;

第三、法律运用不同,人事争议有专门的人事政策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在适用时强调法定优于约定,劳动争议原则上适用民事纠纷的处理程序,辅之以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摘自《疑难案件审判实务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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