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温州市级各类立项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申报的通知
(2021-06-15 15: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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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科规划办2021年课题结题及成果通知瑞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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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温州市级各类立项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申报的通知
有关课题负责人及课题所在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省市各类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科规办〔2021〕7号)要求,现将2021年温州市级各类立项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申请的对象与范围
瑞安市2021年应结题及2020年度延期结题的温州市级各类立项课题,包括教科规划课题、教学研究课题、教师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教育技术专项研究课题、区域重点规划项目(价值观教育、STEAM)课题、温州大学面向基础教育课题、第四批优秀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研究课题、“瓯越教育人才”培养对象专项课题。(详见附件1《瑞安2021年应结题的温州市级各类立项课题名单汇总》)。
其中,区域重点规划项目课题、第四批优秀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研究课题、“瓯越教育人才”培养对象专项课题不得延期。
二、评审申报的方式与时间
(一)评审申报方式
2021年温州市级各类课题的结题和成果评审采取网络评审方式,课题结题与成果评审同步进行。网络申报系统地址是温州市教育科研管理平台(project.wzjky.com/edu/)。
已注册的课题负责人,成果上报时直接填写注册时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根据申报管理手册填写信息、上传成果(只需上传成果报告PDF格式,请勿上传评审表或申报书);未注册的请负责人先注册再上传(具体操作手册详见平台首页)。
(二)平台申报时间
温州市教科规划办2021年8月20日开放平台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请于2021年9月18日之前完成结题和成果评审申报工作。
三、申报材料的要求与传送
(一)平台信息的填写
按申报手册要求填写平台信息。课题组成员署名:教师小课题最多为3人,其他课题最多为5人(含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排列第一,执笔人排列第二并需注明,如未注明执笔者则默认第一完成人同时为执笔者。如负责人或单位变更请填写好变更申请表,签名盖章后上交(表格可在平台首页下载)。变更申请须遵循如下原则:同年度同一申报者限报一项课题,且不能同时承担另一课题执笔;课题负责人或执笔正在承担市级或省级各类课题研究尚未结题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的上传
1.成果主报告上传。PDF格式上传。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可用“××”学校或“×××”替代。教师小课题主报告字数不得超出8000字,市级其他课题成果主报告字数10000字以内。
2.附件材料上传。格式不限。内容主要指与成果密切相关的说明材料,除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材料复印件外,其他相关材料一般不要超过50页。
(三)纸质材料的报送
1.纸质材料:课题负责人单位盖章的温州市2021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评审表(见附件1,必须与申报平台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以平台信息为准,责任自负)、《温州市2021年结题与成果送审课题汇总表》(见附件2)、延期或变更申请表等。
2.报送方式:送交瑞安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科研科”(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市教育局大楼303室)。联系人:陈国胜,教育网656037。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经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给温州市教科规划办。
四、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课题终止
2020年度已申请延期和其他不予延期的课题,未按时完成者,视为无故终止研究,课题第一承担者在两年内不能申报新课题。可申请延期的、本年度不能按期完成结题的课题,可申请延期;若不申请延期,视为无故终止研究。申请延期的,必须办理延期申请手续,报瑞安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科研科”审批备案。
(二)证书发放
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由温州市教科规划办颁发课题结题证书;通过温州市优秀成果评审获奖的课题,由温州市教科规划办颁发优秀成果获奖证书(不再发结题证书)。
希有关课题负责人及课题所在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申报工作。
附件1.《瑞安2021年应结题的温州市级立项的各类课题名单汇总》;
2.温州市2021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评审表;
3.温州市2021年结题与成果送审课题汇总表;
4.温州市课题研究单位代号一览表。
瑞安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科研科”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