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首批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专项课题过程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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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教师教育培训科研信息 |
温州市首批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专项课题过程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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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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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温州市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温州市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推进并规范优秀教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切实有效促进优秀教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质量增长力,培育区域教育教学特色品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温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为指导,以“解决问题、提升质量、形成品牌”为指向,坚持“程序科学、方法多样、分层推广、效益导向”原则,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将优秀教科研成果进行推广和应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教科研成果的辐射效益,促进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成果内容 优秀教科研成果是指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在学校管理、德育、课程建设、学科教学、质量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经过较长时间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并已取得明显成效的研究成果。具体包括: (一)教育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成果; (二)省人民政府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 (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科研训系统课题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 (四)未获上述等级奖,但已在较大区域内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教科研成果。 三、推广形式 优秀教科研成果主要采用以下三类形式进行推广与应用:
(一)以课题立项方式进行的研究型推广应用。对于一些影响深远、研究扎实、价值重大的成果,以课题立项研究的方式,采用深化研究与推广应用相结合的方法来促进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二)以研究成果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培训型推广应用。对于一些意义较大、效益明显、操作性强的成果,以项目培训的方式,进行推广与应用。
(三)以成果报告会等方式进行的展示推介型推广应用。对于一些主题相对集中、实践性和操作性强的教科研成果,采用专题报告和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推广与应用。 四、具体措施 (一)成果遴选 1.成立市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广应用项目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推广应用成果的筛选认定。 2.对上述范围内的教科研成果,从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水平、成熟程度、实用意义等方面进行考察,遴选出有创新性、针对性、可行性的成果,并确定该课题成果的推广应用形式,作为年度推广项目。 (二)过程管理 1.研究型推广应用的成果,列为全市年度“优秀成果推广与应用专项课题”选题。通过课题成果提供单位和应用意向单位双向选择和专家评审,确认为推广应用课题,列为年度市级立项课题,该类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
2. 3.展示推介型推广应用的成果,列入温州市教科研活动年度计划,采用专题报告和现场观摩等形式进行推广与应用。 (三)明确职责 1.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工作的政策制订、宏观指导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2.教科研训部门具体负责对优秀教科研成果的遴选确认、组织宣传、研究指导与过程管理等工作; 3.教科研成果提供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在推广应用研究活动中负责组织、指导实践和深化研究等工作; 4.教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协同成果提供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开展具体研究实践等工作。 (四)建立基地 以成果提供单位和推广应用单位组成成果推广与应用研究共同体,建立优秀教科研究成果推广与应用基地并定期举行成果深化与应用研究活动。 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成立温州市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工作,办公室设在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二)经费保障。对以课题研究形式推广应用的成果,给予专项经费补助,每个项目2万元。其他形式推广需要的经费,列入年度教科研经费预算。 (三)奖励保障。设立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由温州市教育局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以相应奖励。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相应的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实施细则。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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