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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 嘉 县 教 育 局关于开展永嘉县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

(2013-03-14 12:11:06)
标签:

教育

分类: A2项目保障(B2组织机构)

永教政〔2013〕51号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永嘉县“561”教育人才培养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永教政〔2009〕62号)精神,决定于2013年开展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教师教育机构、教学科研机构中的师训员、教研员。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业务水平高,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创新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在全县学科教师和本单位师生中有较高的公认度。

    4.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大胆进行教改实验。

    5.学历达到合格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普通话不作要求),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师教育学分达标。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推荐:

    (1)在教育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上的误导,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组织分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后进生,造成不良后果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尚在处分期内的;

    (5)教学质量处于全校年级段后三分之一的(规模小的学校以学区为单位)。

    (二)专业条件

    1.资历:

    (1)教坛新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教龄五年以上(至2012年底止),具有中学二级、小学(幼儿园)一级及以上职称,曾获县骨干教师、学区级教坛新秀称号或获优质课县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山区教师可放宽到县二等奖及以上)。

    (2)教坛中坚:年龄35-50周岁(1963年8月31日—1978年8月31日),具有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曾获得县骨干教师、学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坛中坚称号或获优质课县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山区教师可放宽到县二等奖及以上)。

    (3)教坛宿将:年龄在50周岁以上(196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中小学(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县级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或教坛中坚及以上称号。

    2.教科研成果(必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近三年(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底)论文、课题、案例、课件或教学设计等获县级二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2)承担过学区及以上公开课、研讨课,或在直属学校承担过对外交流的观摩课。

    (3)在优质课或基本功比赛中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山区教师三等奖以上)。

    (三)破格申报“三坛”条件

    不具备以上申报条件的,但具备以下6项中4项者,可破格申报“三坛”。

    1.教育、教学工作成果显著,在同学科教师群体中脱颖而出,并受师生好评;

    2.近三年来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工作者、师德楷模荣誉称号;

    3.近三年来出版过专著或有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4.近三年主持或执笔课题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5.近三年曾获优质课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6.坚持在农村、山区任教满20年以上。

    三、评选名额

    第四届县“三坛”评选名额共210名(含民办),其中教坛新秀120名,教坛中坚80名,教坛宿将10名(推荐指标分配见附件1),另加适当指标照顾山区薄弱学校。

    四、评选程序与办法

    (一)县局评选在学区和直属学校评选的基础上组织进行,学区评选在中小学(包括片中心小学)评选的基础上组织进行。

    (二)各学区和直属学校参照县级评选条件,可结合实际、适当放宽,制定本级教坛新秀、中坚、宿将的评选条件(除年龄限制外),上报县级评选的对象必须符合县级评选条件。县局其它文件规定可以直接申报的对象在上报时不计分配名额指标,但须参加学校、学区评选,否则作自动放弃论处。

    (三)校级评选以直属学校、中小学(包括片中心小学)为单位,村完小和校区制学校并入中心学校组织评选。学校评选总分为100分,其中材料考核量分折合为20分、师生测评折合为10分、上课为70分。评选结束后,各学校向学区择优上报推荐名单和材料,直属学校按局分配的指标向政工科择优上报推荐名单和材料。

    (四)学区级评选总分为100分,其中材料审核量分折合为30分、上课为70分。评选结束后,各学区按局分配的指标向政工科上报推荐名单和材料。

    (五)县局组织县级教坛新秀、中坚、宿将评选。评定总分为100分,其中材料审核量分折合为20分,说课为20分,上课为60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说课,根据材料审核折合分和说课得分的总成绩,按各学段各科评定名额(另附)的1:1.5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上课的选手。第二阶段进行上课,分学段学科集中组织上课评分。第三阶段进行评定,“三坛”教师评选办公室根据材料审核、说课、上课总成绩,提出各学段各学科“三坛”教师的初步人选,提交给县“三坛”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时间安排

    4月12日前,各中小学(片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完成校级“三坛”评选和推荐工作,并向学区上报相关材料;

    4月25日前,各学区、直属学校完成学区(直属学校)级“三坛”评选和推荐工作,并向政工科上报相关材料;

6月10日前,完成县级“三坛”评选工作。

   六、报送材料

1.永嘉县“三坛”教师评选对象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按Excel文件格式上报),邮箱:jyj67222051@163.com,联系人:李小芬,联系电话:67222051;

2.永嘉县“三坛”教师评选申报材料(见附件3,按清单要求装订成册)。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县级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三坛”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王传旺为组长,朱旭东、陈益杰、郑志雄为副组长,成员为李河海、陈忠德、戴建新、陈志文、陈会众、金敏新、徐星坚、徐陈松。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

科。

    “三坛”教师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有关单位要精心部署,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真正把业绩突出、师生公认、教育教学能力强的优秀教师评选出来。

    附件:1.永嘉县第四届“三坛”教师评选指标分配表

      2.永嘉县“三坛”教师评选对象一览表

 3.永嘉县“三坛”教师评选申报材料清单

 4.永嘉县第四届“三坛”教师考核评价综合表

      5-1.永嘉县“三坛”教师推荐对象教学工作考核表

      5-2.永嘉县“三坛”教师教学工作考核量分标准

      6.永嘉县“三坛”教师评选对象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7.永嘉县“三坛”教师评选对象教师满意度测评表

      8.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破格推荐审批表

                            

 

 

                                  永嘉县教育局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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