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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海淀区委青龙桥街道工作委员会考察组公示的规定时间(2016年10月29日和30日两天电话6165.0231没人接听,专门来访海淀区香山路六号226号组织部考察组办公室门上锁没人接待),无奈之下2016年10月31日上午9点我来到青龙桥街道办事处组织部,举报中国林科院分党组书记叶智,起草通报违纪错误的文件《中国林科院分党组科发字(2013)7号文件》以重大损失的事实按较大损失处理当事人严重违纪;对丝毫没有挽回损失的事实进行欺骗。做为中国林科院分党组书记拒绝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破坏党的形象,玩忽职守放任国家和职工利益的重大损失,完全丧失了做为人民代表的资格。为此,提供四份证据:一(中国林科院分党组<2013>7号文件),二(中国林科院科信所催款通知书四份原件),三(叶智在2014年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四(中央第九巡视组向国家林业局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为了帮助考察组深入了解中国林科院领导班子的腐败情况,我建议登录百度、搜狐、腾讯、新浪网站,搜《职工代表王子建》反腐败博客查看详细内容。
中共海淀区委青龙桥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钱部长接待了我,先看了我的身份证和民主与法制时报给我做的专访报道,仔细听了我的讲述与举证后记录、核对、签字。钱部长说:感谢你提供了这么重要的情况我们会马上向上级汇报。
谁想到公示叶智考察期还没过,叶智的区人民代表人选就公告了,中共海淀区委青龙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对自己发布的公示文告自轻自贱、自欺欺人,用事实证明: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选举青龙桥街道选区领导办事形同儿戏,公然、公开对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自身形象进行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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