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栋管理规章制度
(2011-12-01 10: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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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为了让同学们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同时为保证同学们人身财产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以下规则制度:
一 请同学按照分院规定的房间和床位号入住,不得私自更换房间及床位号,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由辅导员和分院同意并在宿管员处登记才能更换。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二 请同学们自觉爱护本楼栋内的公共财产和卫生,不得破环楼栋内的公共财产,不得向窗外丢垃圾,不得在楼栋内饲养宠物,寝室内的垃圾不得丢放在公共走廊上一定要放在垃圾桶内,不得随意吐痰和丢烟头。为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自觉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珍惜工作人员劳动成果,保持走廊“24小时无垃圾”;自觉爱护宿舍周围绿化地。
三 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违章用电,赌博,喝酒和熄灯后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等。不得带易燃、易爆,酒,宠物,管制刀具等违禁和危险品进入寝室。
四 注意防盗,防火安全。养成离开寝室或睡觉时锁门、关窗的好习惯;不得将寝室钥匙转借他人,严禁私自调换门锁,钥匙丢失后要及时报告宿管员,征得学生同意后可以向楼栋管理委员会更换门锁;学生宿舍不宜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若发现火灾等危及到个人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时要第一时间告诉宿管值班室并打学院110报警。
五 严禁楼栋内经商或其他相关行为。未经批准,任何学生及单位、团体不得在楼栋内从事各种传销、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活动。学生有责任制止小商、贩或传销人员在楼栋内兜售物品,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宿管值班室。非经营性宣传类活动,须经楼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在指定的区域张贴或布置。
六 本楼栋内的学生应自觉维护楼栋内的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本楼栋的学生有义务及时劝阻、制止有损楼栋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或报告宿管值班室的值班人员出面处理。
七 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因擅自留宿非本寝室人员造成其他同学或集体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留宿者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法律责任,若有特殊情况需向宿管员说明原因。
八 非本楼栋内的人员要进入楼栋必须得到宿管员同意才能进入。
九 假期离开寝室或毕业班学生离校一定要做到文明离开,将寝室门窗关好,贵重物品一律不得放在寝室,若私自存放出现问题由本人承担。
十 不得破环消防栓、应急灯,安全指示灯等安全设施,更不得私自使用消防栓,应急灯插座等。
十一 晚上十一点半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向窗外乱扔东西;由于新校区还在建设当中若出现临时停电或是停水希望大家耐心等待,不要大声喧哗或是带头起哄。
本楼栋内的学生一律要遵守以上的规章制度,若违反以上规章制度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反者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楼栋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