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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基教通字【2021】58号

(2012-07-05 10:43:10)
标签:

教育

分类: 日常工作

关于举办2011—2012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健康教育优秀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58号文件)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各市教师进修学院、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推动我省农村学校健康教育的全面开展,搞好农村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堂教学,提高农村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增强课堂教学的实效性,促进健康教育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将于2012年10月至11月举办2011—2012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健康教育优秀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市积极做好准备,接受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的评选验收。

 

                                       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

辽宁省农村中小学健康教育优秀课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一、评优宗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指示精神,推动农村学校健康教育全面深入地开展,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增强农村学校健康教育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能根据农村学校学生普遍存在的健康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课堂教学,有效提高农村学生的健康素质,促进农村学校健康教育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升,使之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二、评优的教学内容与教材

1、教学内容要符合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和《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中的内容要求。

2、教材为辽宁省中小学《健康教育》教材或参评教师所在学校的健康教育校本教材。

三、评优条件

1、参评教师所在学校必须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列入正式课表,开课率为 100%。并且参评教师所在学校积极支持,能给教师参与活动和外出观摩学习的机会。

2、参与过省里学校卫生及健康教育方面的活动,如学校卫生方面的科研课题、优秀论文、优秀课件和优秀教案的评比及培训等活动。

3、参评教师应具有两年以上教授健康教育课的教龄,必须是专职或兼职健康教育课教师(保健教师)或校医。

4、参评教师能够真正把学生的健康放在第一位,爱岗敬业,了解本校学生的健康状况,掌握学校健康教育方面的发展动态与趋势,在健康教育方面有一定的知名度。

5、参评教师要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学科能力强,能较全面地掌握健康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教学思想与内容科学、合理、与时俱进,符合学生身心发展实际,能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进行教学,注重生活技能教学。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价参评教师的一节健康教育课,包括课堂教学和所上课的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反思三份材料。

2、查阅参评教师近三年参与省里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方面活动的有关证书与证明。

3、每位参评教师交评审费80元(含证书费),指导教师交证书费10元。

4、请各市在评选优秀课时,要做好小学、初中、高中(含职高)及区域间的兼顾工作,避免名额都集中在某一学段或某一地区。

五、各市优秀课名额分配

沈阳12节、大连4节、鞍山8节、抚顺8节、丹东8节、本溪7节、锦州6节、辽阳6节、营口6节、铁岭6节、朝阳5节、葫芦岛5节、阜新5节、盘锦3节、辽河油田1节。每节优秀课最多可报两名指导教师。

六、奖励办法

被评选上辽宁省农村中小学健康教育优秀课(优秀课分一、二等)教师和指导教师者,由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颁发证书。

七、其它

各市接到通知后,请在10月—11月期间做好接受评选验收的准备工作,各市如果在时间上有特殊要求,请反馈给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体育卫生研训部,联系人:宁英红,联系电话:13889843470(手机),E-mail:ningyinghong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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