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隋朝法官赵绰为何拼死护刑律
文/神龙跨三江
赵绰,隋河东郡(今山西省永济县)人,生卒年不详,《隋书·赵绰传》只言其“仁寿中卒官,时年63岁。仁寿为隋文帝年号,共四年(601——604年),由此推测,赵绰当生于公元539年到542年之间。赵绰在隋代以执法不阿而名世。赵绰秉性正直刚毅,在时以明干见知,职任内史中士。杨坚辅政后,以赵绰清正刚直,北周引荐为录事参军。隋文帝杨坚代周,闻赵绰清正刚直,就任命其为大理丞,不久,又以“处法平允,考绩连最”,升为大理正。大理寺是隋代司法机关,而大理正就是大理寺的长官。

隋文帝统一全国后,采取了各种巩固统治的措施,如改革官制兵制,建立科举制度,选用办事能干的官员,严办贪官污吏等。经过他的一番整顿改革,政局稳定,社会经济出现了繁荣的景象。
隋文帝还派人修订刑律,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这本来是件好事,但是隋文帝本人就完全不按照这个刑律办事,往往一时气愤,无视刑律,随便下令杀人。这种情形,叫大理(管理司法的官署)的官员很为难。大理少卿赵绰觉得维护刑律是他的责任,常常跟隋文帝顶撞起来。

有一次,都城(现在的西安市)大街上有人拿次币换好币,被人发现,捉到衙门里。这件事让隋文帝得知了,他听说有人竟敢违反他下的禁令,一气之下,就下令把换钱的两个人统统砍头。赵绰接到命令,赶忙进宫求见隋文帝。他对隋文帝说:“这两个人犯了禁令,按刑律只能打钉子,不该处死。”隋文帝很不情愿地说:“这是我下的命令,不干你的事。”赵绰说:“陛下不嫌我愚笨,叫我充当大理官员。现在遇到不依刑律杀人的情况,怎么能说跟我没关系呢?”隋文帝说:“你想撼动大树吗?撼不动你就走开吧!”赵绰说:“我只是想劝说陛下改变主意,谈不上撼动大树。”隋文帝又说:“你想触犯天子的威严吗?”赵绰不管隋文帝如何威吓,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隋文帝怎样骂他赶他,他也不走。隋文帝没办法,很不高兴地进内宫去了。后来,由于别的官员也上奏章谏阻,隋文帝终于取消了杀人的命令。

另一次,官员辛穊被人告发从事不法的迷信活动。隋文帝又命令大理把辛穊处死。赵绰上朝对隋文帝说:“辛穊没有死罪,我不能接受这个命令。”隋文帝气得浑身发抖,说:“你想救辛穊,就没有你自己的命。”说着,喝令左右侍从把赵绰拉下殿去。赵绰面不改色地说:“陛下可以杀我,但是不该杀辛穊。”左右侍从真的把赵绰扭下朝堂,剥了他的官服,摘掉他的官帽,且准备处斩。这时候,隋文帝也想到杀赵绰太没道理,就派人跟赵绰说:“你还有什么话说?”赵绰跪在地上,挺直了腰说:“臣一心执法,不怕一死。”隋文帝并不真想杀赵绰,磨蹭了一阵子,气也平了。他想赵绰能忠于执法,毕竟是有利于他的统治,就把赵绰放了,过了一天,还派人慰问了赵绰。
在大理官署里,有一个官员名叫来旷,听说隋文帝对赵绰不满意,想迎合隋文帝,就背着赵绰给隋文帝上了一道奏,认为大理衙门执法太宽。隋文帝看了奏章,认为来旷说得很中肯,就为他提升了官职。

来旷自以为受到皇帝的赏识,就昧着良心诬告赵绰徇私舞弊,把不该赦免的犯人放了。隋文帝虽然嫌赵绰办事不顺他的心,但是对来旷的上告,却有点怀疑。他派亲信官员去调查,根本没有这回事。隋文帝弄清真相后,勃然大怒,立刻下命令把来旷处死。隋文帝把这个案子交给赵绰办,认为这一回来旷诬告的是赵绰自己,赵绰不会不同意。哪里知道赵绰还是说:“来旷有罪,但是不该判斩。”隋文帝很不高兴,袖子一甩,就退朝往内宫去了。
赵绰在后面大声嚷着说:“来旷的事臣就不说了。不过臣还有别的事,请面奏。”隋文帝信以为真,就答应让赵绰进内宫。隋文帝问赵绰有什么事。赵绰说:“我有三条罪,请陛下发落。一是臣身为大理少卿,没有把下面的官吏管好,使来旷触犯刑律;二是来旷不该处死,臣不能不据理力争;三是臣请求进宫,本来没有什么事,只是因为心里着急,才欺骗了陛下。”隋文帝听到最后几句话,禁不住哑然失笑。旁边独孤皇后在座,也很赏识赵绰的正直,命令左右赐给赵绰两杯酒。隋文帝也同意赦免来旷死刑,改判革职流放……

综上所述,法律的制定不是为了杀人,杀人也不是法律的目的。如果只是心急地为了严整国法,或是只凭着自己的一时兴趣,便将有犯罪行为的犯人砍头处死,那么法律也不成其判罪行,或干脆见犯人就杀头,这纯是视法律为儿戏,非但不能减少犯罪,反而自己带头破坏法律,这样时日不久,法律威严非但没有增加,相反将茫然无存。正因为如此,赵绰才能有胆有智,敢于用自己身家性命来阻拦皇帝的过失,维护法律的公正,保护国家人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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