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动的逻辑》安瑟尔-奥尔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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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行动的逻辑安瑟尔-奥尔森上海人民出版社当代经济学系列丛书 |
分类: 工商管理 |

安瑟尔-奥尔森写的一本很有名的著作。一个集体就是有一定的共同利益。不去增进其成员利益的组织往往会消亡。一般认为,由具有相同利益的个人所形成的集团,均有进一步扩大集团利益的倾向。但是奥尔森的研究发现情况不尽然。由于某个人的活动使整个集团的状况有所改善,个人的付出和集体的收益使等价的。在一个集体范围内,集体收益使公共性的,集体中每个成员都能共同且均等地分享,而不管他是否为之付出。所以付出成本的个人只能获得其行动收益的一个极小的份额。集体收益的这个特性促使集体的每个成员想“搭便车”而坐享其成。奥尔森分析集体的利益有两种:一种是排他性的利益,就是既得利益,这时集团是“分蛋糕”的问题。奥尔森提出了“选择性激励”的手段,对集体的每一个成员区别对待,赏罚分明。这样来激励成员为集体利益去行动。另一种集体利益是相容性的利益,就是“做蛋糕”的问题,想把蛋糕做大,就是希望做蛋糕的人越多越好。但是集团的规模扩大,使“赏罚分明”的成本太高。理想情况是对额外集体利益的分配比例与承担的成本比例一致,但实际上最大贡献值的成员会不成比例地承担成本。约翰-詹姆斯在其试验中指出,“采取行动”的小集团的平均成员数是6.5,“不采取行动”的平均成员是14。接下来,奥尔森从工会组织,国家和阶级,压力集团,以及“特殊利益”等具体的集体形式上分析了集体行动的逻辑。虽然存在大集团的能力和小集团的效率的逻辑矛盾,但是还是存在着大集团的强制手段和小集团的选择性激励的解决方法。由此我想到两本书,一个是卢梭的“社会契约”,与这个小集团的选择性激励是一致的,另一个是霍布斯的“利维坦”,作为一个强制的机构以达成个体为集体利益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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