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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幼儿教育概况(一)

(2011-12-31 03:31:46)
标签:

教育

分类: 学前教育研究

美国幼儿教育

 

一、幼儿教育的历史发展

托儿制度在美国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最初是由私人团体所赞助,直到近几年才由政府负责支持有水平的幼儿园。

1850年首批托儿所是为了低收入的民众所设立,其实是属于社会福利措施,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职业妇女照顾幼儿,直到她们经济许可辞去工作回家照顾幼儿止。

1856年卡萝.休兹女士(Carl Schurz 1832-1876)于威斯康星州瓦得城,成立美国第一家幼儿园,此幼儿园规模极小,幼儿人数未超过六人,以德语为主要语言,虽维持半年,却给美国幼儿教育带来极大的影响。

1860年匹巴弟女士成立第一所以美语为主的幼儿园,其秉持传教士的精神,在全美各地设立幼儿园,并以福禄贝尔的幼儿教育理念及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因此使得幼儿教育不久被纳入公立学校制度中的一部分。

1873年苏珊.布罗女士(Susan Blow 1843-1916)和圣路易斯城公立学校的督学海瑞司先生(W.T. Harris)成立第一所公立幼儿园。至1890年间全美各大都市皆有一幼教园学会,而幼儿教育也广为教育家及政治领袖所接受。

18901920年间为幼儿教育革新时期,由于杜威倡导教育进步主义、科学的进步,心理学的快速发展,以及对儿童的了解等等,对幼儿教育的旧有观点注入许多新的看法,而这些理论及科学研究的结果,导引了当今美国幼儿园教育内涵的成形。

1920年代,玛格丽特.麦米兰(Margaret McMillan)与葛瑞斯.欧文(Grace Owen)从英国率领数字教师至美国介绍保育学校,不久哥伦比亚大学及其它大学相继设立保育学校。

1930年至1940年经济大萧条,导致幼儿园教育自公立学校制度中删除,许多城镇停办幼儿园,也使大量老师失业。至1950年代末期,幼儿教育才又受到重视。

1933年联邦政府与公共事业促进局的紧急救济方案,提供经费设立保育学校,主要目的是为失业的老师、医师、护士、卫生人员、社工人员制造就业机会。至1942年,托儿工作转由国防、健康和福利部管理(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1950年至1960年代初期,因社会经济的改变,社会大众要求提升保育学校质量,故产生家长合作经营的保育学校,并参与课程计划、教养方式及其它主题的研讨。

1968年的「提前开始方案」(The Project Head Start)主要在使贫穷家庭的子弟于入学前获得一般儿童相同水平的学习能力。1968年的「接续方案」(Project Follow Through),试图研究并建立一些幼儿教育方案的模式。

 

二、美国幼儿教育的特色

一、具有清楚的哲学教育基础:主要以皮亚杰和度威的教育思想为主

二、具有明确的教育目标

三、立法及执法严格

四、重视特殊幼儿、贫穷及少数民族幼儿的受教机会

五、结合学术界不同领域,配合实务广做研究

六、课程及型态多样且有弹性

七、重视幼教师资培育

八、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有良好的衔接

 

三、幼儿教育的类型

多样性是美国幼儿教育的最大特色,包含不同型态的幼儿教育机构和教育方案,依其目标导向和组织加以区分有下列几种:


1.保育学校(nursery school

2.前幼儿园(pre-kindergarten

3.幼儿园(kindergarten

4.前初等学校(pre-primary

5.儿童保育中心(child-care centers

6.日间照顾中心(day-care centers

7.家庭式日间照顾(family day care

8.提前开始教育中心(head start center

9.家长儿童中心(parent-child center

10.后院团体(back yard group

11.家庭计划(home program

12.医院学校(hospital schools

13.实验学校(laboratory schools

14.游乐园(play group


 

若依幼儿教育型态分类,可分成六大类:

1.幼儿园:接收56岁幼儿,大部分附设于公立小学。

2.保育学校:招收25岁幼儿。

3.蒙特梭利学校(Montessori school):幼儿三岁即可入学,采混龄编班制,如3-6岁;6-9岁;9-12岁各编成一组进行教学。

4.托儿中心:一般招收3-5岁幼儿,除了儿童保育中心、日间照顾中心、家庭式日间照顾外,尚有雇主资助是托儿中心、学院或大学附设实验托儿中心、家长合作经营式托儿中心以及教会附设托儿中心。

5.提前开始教育方案:提供4-5岁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教育方案。

6.接续方案(project follow through):约有二十多种,乃为补救提前开始教育方案的缺点而成立,招收对象为幼儿园至小学三年级儿童,其较有名如下:


1)银行街模式

2)行为分析模式

3)土桑早期教育模式

4)佛罗里达亲职教育计划


5)认知导向模式

6)开方教育模式

 

7)感应教育模式

8)双语教育模式

 


四、行政组织

美国是幅员辽阔且种族复杂的国家,加上实施分权的政治制度(中央联邦政府;地方为州政府),使各州间的教育制度及措施呈现部同的风貌。

1972年制定的「联邦托儿所资格条例」指出每一个托儿中心有一个委员会,其成员包括主席、执行秘书、财务委员及督导委员会组成。

主席任期一年,负责召集会议,协助托儿所目标的达成;执行秘书是实际托儿所的负责人,负责会议议程、会议事项以及与财务委员控制预算;委员会决定托儿中心的需要,负责预算和督导消费、服务小区、托儿中心的职员以及协助幼儿等。

托儿机构的财政,有些私立托儿所的费用完全由学费来支付;有些由小区资金或其它个别团体联合支付金费。联邦政府亦会对托儿机构提供经费补助,故托儿机构必须遵守州政府或联邦政府的法规,相关法规由健康、教育和福利部门制定。

文化机构或工商团体为员工设立的托儿机构,其经费是由该单位自行补助,补助项目包括金钱、设备、食物等。

私人托儿所或幼儿园是由财力雄厚的个人经营,经费自给自足;儿童保育中心经费则来自州政府,幼儿入学学费依照家庭收入和在学子女数决定

 

五、师资培育

美国的幼儿教育师资由许多不同的机构所培育且各州对于公立学校师资的要求不尽相同。幼儿园及小学低年级的教师,通常由四年制的学院或大学教育系所培养,他们在完成学士学位后并被授与教师合格证书。

托儿所的师资所受的专业训练,多半侧重于儿童发展的背景而非教育背景。多数托儿所老师是四年制大专院校毕业的,但也有二年级制职业学校或小区的学院或高中毕业者。保育学校的老师来自教育或发展的背景,他们不一定都受到州政府所规定的教师合格证的要求。

幼教师资培育的课程,大致上包括一般教育课程、艺术和科学、幼教专业课程以及愈来愈重视的教育实习课程,在教师指导下,观察幼儿行为、练习课程设计、学习教室管理及实际教学,务使理论与实务得以结合。

各州授与教师合格证的标准有所出入,最终目的是使幼教更专业化,其共同性如下:

1.需由州政府的教育部颁给证书

2.证书指明任教之年级及教受领域

3.教师证书需定期更换

4.需具备学士学位

5.特定教育课程以及须具备多少专业领域特定学分均明白规定

教师合格证书的颁发除了州政府外,还有具相当权威性的「儿童发展学会」,其所颁发的教师证书是获得全国认可的,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

对于师资培育机构的认可,是维持师资水平的重要措施,美国对幼教师资培育相当重视,以确保幼教师资的专业化,并可增进社会人士对幼教老师专业地位的认同与尊重。其中最有名的机构为1954年成立的「全国师资培育机构评审会」(NCATE),其评审标准涵盖的范围包括:行政管理、课程设计与规划、师资、学生素质、设备、资源、评量、发展计划等。NCATE虽为私人机构,但其认可之工作在美国已具公信力,虽并无强迫性质,但已许多幼教机构自愿提出接受评审。

另美国全国幼教学会(NAEYC)于1985年亦开始进行对幼教机构或方案进行评审,其中被认可的方案,包括半天或全天的教会附设幼儿方案;父母合作式的托儿方案;公立幼儿园或幼儿园提前方案;学龄儿童的学前、课后托育;蒙特梭利方案;提前开始方案;学校附设的幼儿方案;实验性的幼儿方案;医院附设的幼儿中心;特殊幼儿中心等。此认可工作的程序有三:

一、自我评鉴:先依据NAEYC所订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鉴,参与者为机构主持人、老师及家长。

二、鉴定:由当地幼儿教育专业人员前往申请认可的机构实地访视,确认所提出之自评资料的正确性。

三、认可:最后由三位全国知名的幼教专家或实际工作者(包括教育行政人员、教师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认可的步骤此三位评审委员来自全国各地不同的三个州(除本州岛外)。

NAEYC认可的项目内容有十项:1.师生互动;2.课程;3.教师与家长联系;4.师资;5.行政管理;6.人事组织;7.环境设备;8.健康与安全;9.餐点营养;10.评量。

 

六、幼儿教育课程

1980年代,美国兴起一股「回归基础」的风潮,希望藉由教育改革提升学生的学业成就。此种做法将幼儿教育视为小学教育的准备,引起许多幼教学者的担心,为了反抗这种早期学业压力,彰显幼儿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的差异,邀集了数千名的幼教专家学者,花了三年时间,于1987年发行『08岁幼儿教育课程发展合宜实务』。近十年来已在美国境内成为幼教专业人员的共同语言,同时也影响幼教教师的课程发展。境外许多国家如哥伦比亚、澳洲、纽西兰等,也认同「发展合宜实务」的理念。「发展合宜实务」自1987年实施后,发行十年后(1997年)重新修订。

「新实务指引」的内容主题包括:1.课程与评量;2.教师的角色;3.文化在儿童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4.重视个别的儿童;5.和家庭的关系。

Kostelnik等人(1993)在『发展合宜的幼儿教育课程』一书中,将合宜课程区分为八大领域:美感领域、情感领域、认知领域、语言领域、身体领域、社会领域、假想游戏领域、建构领域,每一领域一特性不同有不同的内容组织。如下表:

 

领域

内容纲要

美感

1.美感发展的定义;2.美感的范围;3.美感领域和幼儿;4.美感学习和教育;5.当前的教育议题;6.教育目标和教学目标;7.教学技巧;8.建议活动

情感

1.由社会心理学观点看情感发展;2.由认知的观点看情感发展;3.自尊在幼儿学习环境;4.人格发展的变异性;5.儿童在过度情绪压力下的反应;6.当前的教育议题;7.教育目标和教学目标;8.教学技巧;9.建议活动;10.总结

认知

1.认知成熟;2.智能为一套整合的过程;3..当前的教育议题;4.教育目标和教学目标;5.教学技巧;6.建议活动;7总结

语言

1.语言的功能;2.语言的思考;3.语言能力之内在关系;4.语言的差异;5.语言成长评量;6.当前的教育议题;7.教育目标和教学目标;8.教学技巧;9.建议活动;10总结

身体

1.身体领域的贡献;2.发展顺序;3.当前的教育议题;4.教育目标和教学目标;5.教学技巧;6.建议活动

社会

1.社会技巧发展;2.社会化--儿童的行为和成人的期望;3.社会职责;4.社会研究;5.当前的教育议题;6.教育目标和教学目标;7.教学技巧;8.建议活动

假想游戏

1.假想游戏的特性;2.假想游戏的要素;3.差异的考虑;4.游戏和其它的发展学习;5.假想游戏的典型种类;6.当前的教育议题;7.教育目标和教学目标;8.教学技巧;9.建议活动

建构

1.建构主题的种类;2.建构和其它活动的必教;3.建构和发展;4.建构材料的选择;5.材料的独特性;6.当前的教育议题;7.教育目标和教学目标;8.教学技巧;9.建议活动

 

由发展合宜实务的修订结果,预期美国的幼教课程朝向的发展方向如下:

1.持续强调一般儿童发展和学习理论的重要性,并扩大不同种族、社经背景儿童学习发展的研究,以解决不同常模的争议。

2.更重视幼儿的观察和评量。重视个别、有系统的评量观察方法,但仍兼顾以测验来评量儿童的发展。

3.将社会和文化脉络的知识纳入师资培育课程的基础学习部分。

4.继续增强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合作。

5.推广并力行「教师为终身学习者」的理念。

 

 

 

 

 

 

一、英国教育简史

一、教育的背景

(一)历史背景:传统观念上,教育被认为是宗教慈善事业或私人的事;十八世纪的工业革命后,对工业技术人员的要求以及妇女投入就业市场,导致教育观念的转变。

(二)地理背景:缺乏全国一致性的措施,尊重各地的自主发展,颇具弹性与自主性。

(三)社会、文化背景:小家庭日多,妇女投入就业市场人数增加,故托育需求增加。文化方面,英国人习于自制的民族性,善于根据自然原则,表现协调一致的的行为,对于问题的看法多元化。

(四)政治背景:实行君主立宪,重视个人自由思想,故英政府崇尚并实行民主,且传统地方自治,也为政治建立普遍量的基础。国会和郡县议会间维持单一平衡的发展,使教育行政的权限表现出地方分权制的特色。

 

二、有关幼儿教育的发展及重要法案

1.1815Robert Owen为苏格兰棉花工厂的主人,他认为贫穷和罪恶是社会和政府造成的,并有感于儿童乏人照顾,便于工厂附近开办第一所幼儿学校(infant school),其焦点在于社会改造(social change)。

2.1833年的改革法案:此法案的目的在使穷人也能接受教育,由政府拨款补助学校建筑,国会开始正式过问教育。

3.1858年纽卡斯特委员会报告书:强调小学教育应力求普及,由中央及地方税收负担设校经费,但仍不是免费的。

4.1870年通过初等教育法案(Elementary Education Act),将义务教育降至五岁开始,并制定义务教育强迫原则。

5.二十世纪之初,因缺乏公立的托儿学校(public nurseries),使许多2-4岁的幼儿在初级中学的班级中接受教育与保育。

6.1905年(the Reprot of Women Inspectors)注意到此现象,建议五岁以下的儿童应离开初级学校,由保育员照顾。

7.1944年波特教育改革法案(Batler Education Act)将幼儿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保育学校(nursery school)或保育班(nursery class),前者单独设立,后者附属于小学,招收二至五岁的幼儿,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围;第二阶段为幼儿学校(infant school),有独立设立者,亦有附属于小学者,招收五至七岁的幼儿,属义务教育的范围。

8.1967年普劳登报告书(The Plowden Report)指出:(1)需强调初等教育的社会面;(2)改善初等教育的结构;(3)革新初等教育的课程内容;(4)重视学校建筑及环境规划;(5)充实初等教育的师资;(6)重视幼儿教育的学校建筑。

9.1978年瓦讷克报告书(The Warnock Report)指出婴幼儿到成人阶段,身心障碍者的教育问题,此报告书指出残障儿童必须且应该能够在正规学校接受教育。

 

二、行政组织

英国主要教育行政单位,中央为教育与科学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Science)及地方教育局。1944年的波特法案中确立中央教育部管辖全国教育的权力;郡及郡自治市为地方教育局,负担社会教育的权责,并提供学前教育及强迫补习教育。英国幼儿行政机关:

1.幼儿学校:中央由教育与科学部门主管;地方有教育局。

2.保育学校与保育班:由卫生福利部门主管

此外中央有教育部与卫生部联合设置「卫生教育机构」,负责全国各地学校儿童的卫生及福利事宜;各地方政府设「公共卫生局」,另有儿童保健局等,以负责儿童的健康检查、缺点的矫治、学校饮水及儿童营养等问题,可见英国政府对儿童健康、安全、卫生、营养的用心。

 

三、幼儿教育目标

英国教育部评鉴委员会最近所提之教育目标为:

一、保育学校(或保育班)

1.培养良好的习惯及正常的行为。

2.训练幼儿各种感官能力的发展。

3.配合年龄发展给予将来良好的学习基础。

4.幼儿在学校的各种活动应与家庭教育合而为一。

5.提供幼儿所需的健康保育,使其身心健全发展。

二、幼儿学校

1.锻炼强健的体格。

2.发展幼儿的个性与兴趣。

3.训练幼儿听话技巧与表达能力。

4.提供活动和游戏的机会,以增进其生活智能。

5.在探索及愉快的气氛中,引导幼儿正式学习的训练。

 

四、幼儿机构类型

以幼儿的年龄区分幼儿机构的类型,可分为两个年龄层,五岁以下及五岁以上。

一、五岁以下

(一)保育教育(nursery education

「保育学校」是附设于小学,招收3-5岁的幼儿,保育员与孩子的比例约为110。由首席教师(head teacher)负责校内的运作及校外的联系;教职员(staff)分为保育老师及护士,专司保育事务。属独立设置的机构。

「保育班」附设于初级学校,也由首席教师负责,师生比约113,大部分是半日制时间由初级学校排定。

(二)日间托育(day nursery

由地方福利部门办理,接受八个月至五岁的幼儿,是前年无休的(除两星期的清洁时间),服务时间从早上8时至下午六时;照顾者与幼儿比例从13(年龄较小)到15(年龄较大);工作人员需具有保育护士的证照,但保育人员短缺,造成未经训练人员参与教保工作的情形。

近来的发展倾向为小区托儿,由父母们联合建立,较强调保育照顾的功能。

(三)联合托育中心(combined nursery centers

结合照顾和教育的功能,提供出生到五岁幼儿的全天照顾、教育,服务时间从早上8时至下午六时(时间可弹性),提供父母室并欢迎父母共同加入活动。

(四)儿童照顾者(childminders

此为最传统的照顾模式,源于二次世界大战妇女就业人数的增加。从1948年托儿和儿童照顾者法案,建立儿童照顾者的相关规则,到1970年代,儿童法案将收托儿童年龄提高至八岁,且提供全年无休的照顾。但后来趋势改变成主要提供暂时性的照顾服务,特别是三岁以下的幼儿。

儿童照顾者协会可得到政府经费的支持,用以训练照顾者(在SOHO Family Center训练),以取得证照。

(五)保母(nannies

是指在雇主家的照顾幼儿者,法令规定保母须具有护理资格,但大多数仍不具备,1989年儿童法案规定保母须经登记,目前约有三万名以上的保母。

(六)学前团体(preschool playgroup

属于一种志愿性的组织,开始时是由一项保育计划中延伸,而后由中产阶级广泛推广。最初仅是提供游戏场所让儿童能与同侪游戏;现在除了提供父母参与的机会并增强亲职角色外,更接受社会服务部门转介而来适应困难的儿童。目前也提供父母或保育员各项短期、非正式的基础课程,消费性低。

游戏场须通过卫生安全检查;保育员与儿童的比例约为18,收托儿童年龄为2.5岁至4岁;其经费的支出须自行平衡,故工作人员支领少额薪水,且此学前机构多集中于乡下或较少保育学校的地区。

(七)父母和学步儿团体(parent and toddler group

在大不列颠岛中,家庭有三岁以下幼儿的父母皆可加入,包括首次为人父母、保育员、或任何需要照顾者。同时也提供一些低收入家庭或核心家庭解决托儿问题。通常每周一次,一次二小时,虽然很受欢迎,但政府未给予实质协助,大多由健康中心、学校提供。

二、五岁至七岁

因五岁为法定就学的年龄,5-7岁属幼儿教育,初级学校分为幼儿部及小学部。

(一)学制时间

一学年三学期制;第一学期约九月中旬至圣诞节前;第二学期元月上旬至复活节前;第三学期四月下旬至七月中旬;暑假六周,圣诞节及复活节各两周假期;采全日制(早上900至下午330),每周五天。

(二)课程内容

国家订定课程的三大要素,1.成就目标;2.学习方案;3.评估计划;511岁阶段课程包含核心课程(如英文、科学、数学)、技艺、历史、地理、健康教育、宗教教育;并运用主题来组织儿童的学习经验,让儿童有足够机会遵循学习的方案,以达到成就水平。

(三)教室组织

采用混龄编班,又称为家庭编组,倾向小团体活动,教师崇尚杜威做中学的教育哲学,运用游戏来学习,鼓励儿童与他人互动,不以说教的模式教学,无硬性的课程进度。

 

五、师资培训

一、教师

1.师资来源:有三类工艺学校、大专院校、师范大学

2.培育过程:

1)大部分完成四年正规教育,获得教育学士;在完成正规教育训练后,需当一年见习生才能获得资格。

2)先前得到艺术或科学学士者,需接受三十六周的学士后教育训练。

3.训练检视:由教育检覆协会负责,此协会成立于1985年,1990年重组。英政府于1989年引用两个训练方案:

1)约聘教师方案:接受为期两年的学校教育,有奖助金,但须回校服务。

2)具资格教师方案:为了使更多成熟的学生能进入幼教专业,因此,限定二十六岁以上,具相关经验背景,且至少接受二年的高等教育。

 

二、保育员

1.角色界定:属于卫生与社会服务性质,通常扮演辅助教师的功能。

2.培训来源:

1)大部分是通过保育员检核委员会的考试获得进修资格者,接受两年的课程;开放给十六岁以上的人员进修;其未来服务的对象是出生至八岁的幼儿各项不同的服务。

2)原本学习非保育领域的学生(商科、工艺科),可经由B.Tech Courses的训练,而成为保育员。

 

六、亲职教育计划

(一)发展过程

亲职教育在1970-1980年代广泛推展,当时主要推动者为国家儿童局长Mia Kelmer Pringle1980年代政府当局重视如何提高亲职教育的水平,使其亲职理念迅速发展;其特色有二:

1.重视过程取向(process approach)。

2.建立不同生命时期的教育方案,并设有成人教育中心提供服务。

 

(二)重要方案

1.COPE1951年设立,为实验性的家庭协助中心,教导一些低教育水平的妇女及危机家庭的妇女,基本的持家技能,现成为辅导训练机构。

2.SCOPE1976年兴起;在小区中建立互助团体,协助家庭中有学龄前儿童的父母,获得良好的管教方式;并设有家庭服务中心,提供当家庭遭遇特殊压力时的暂时庇护所。

3.Home-Based Program:以家庭为中心的方案,此方案是采父母自愿参与的方式,事前参与的父母先进行训练,以提供家庭中有低年龄幼儿的家长,有联系、支持及解决问题的管道。

◎所有的亲职教育方案皆致力于建立父母的自信心,鼓励父母团体认识其在子女发展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七、特殊教育

1970年残障儿童的教育法案争议「没有任何一个小孩是不能接受教育的」,但至今多重障碍的儿童仍未得到法定的教育权。1976年提供残障儿童停访视的服务;1978The Warnock Report指出,特殊教育需反映在儿童、家庭、学校三方面的协调合作,重视父母参与特殊儿童的评估及设计教育方案;1981年教育法案明示地方政府有责任提供出生至五岁儿童的服务,并和志愿团体密切配合;有特殊需求的儿童可在二岁时进入保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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