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项目的有关规定与基本条件
(2012-05-03 14: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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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 行业新闻 |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运营—移交。20世纪70年代后,世界各国政府以此作为一种新颖有效的引资方式从事公共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
  当前,中国的经济建设飞速向前发展,利用国际BOT方式吸收外资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与速度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中国民营企业投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必要的。
  法律适用问题 
  中国民营BOT的试行与国际民营BOT相比较,不存在法律适用问题,中国现行的、配套的法律与法规,为国内私营BOT项目运作提供了充分的、有力的法律保障;不存在向国际BOT项目运作中的外汇兑换、担保等问题,故具有相对优越性。
 
  主办BOT项目的民营企业不仅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中国法人,还应当具备以下初步条件:①资金充足;②专业知识与技术力量雄厚;③具有建设营造、经营管理、运营维护同类工程的业绩或经验。 
  政府主管部门及其授权部门对项目条件与项目主办人条件应当在标书中载明;项目的服务目标、工程技术要求、建设资金与建设计划、合同草案、运营与维护;投标者资格标准和投标须知,标书规范和评标标准等。 
  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各省、直辖市地方政府,组织行业部门、地方政府负责人及工程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进行评标;按规定的统一的标准,对投标者的法人资格与资质等级、财产构成与债权债务(含涉讼案件);工程业绩与施工质量、施工经验与技术、管理力量、资金筹措与商业信誉,项目经营条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资的项目主办人。评标委员会的各位高级评委对投标人(项目主办人)递交的项目标书进行评审,主要对项目可行性报告与投标金额进行审查,按统一标准与规定进行审查、评审确定中标人。发给中标批准文件。
中国民营BOT特许权协议的主要条款
  民营BOT特许权项目协议文本必须由国家权威部门统一制定。中国民营BOT特许权项目协议的框架条款主要应有:一、特许:①语词定义、其他说明;②特许及特许的授予,特许期;营运项目的权利,项目公司义务;③先决条件。二、项目建设:①土地购置、成本;使用期限;②设计要求、标准审查与核准,设计变更的权利;项目公司责任;③建设;项目公司与主管局的义务;工程质量及其保证与管理;现场道路人员材料与设备、图纸与技术;工程承包与分包;工程的进度、延误、变更、报告、拒收;5检验的程序、证书;参加人、通知、争端;不免责条款;⑤工期延误、赔偿、退还保证金。三、项目的经营。四、项目维护(三、四据不同性质的项目作不同规定)。五、项目移交,移交范围程序费用;移交的合同、资料、配件;技术移交与人员培训;移交效力。六、当事人各方的一般义务(略)。七、转让,核准的程序、效力。八、争议及解决方法等。 
  中国民营BOT特许权项目投资与筹资 
  据国际BOT特许权项目投融资实践,项目公司用其股本直接投入项目中的资金比例为项目的投资总额的25%。剩余75%由项目公司向国际银团贷款或在其所在国筹资。中国内资民营BOT项目的项目资金,项目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股本金、投资款)直接投入项目之中应当不低于项目投资预算总额的30%,项目公司设立基本结算账号的开户行应在中标后、项目公司批准设立前提供资信证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政府应当允许项目公司以项目为担保向境外经济组织、个人或国际银团贷款;允许国内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通过银行向项目持有人提供指定贷款与经济担保;允许项目公司筹措有利于项目早日建成投入社会使用的合法有效资金。相关金融部门对项目公司投融资应当给予帮助支付,同时加强风险防范与监控。
本篇文章来源于项目计划书(www.xiangmujihua.com)
原文出处:http://www.xiangmujihua.com/rongzi/b3f283aa843cbd0c368044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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