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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2014年的一件旧事。
那天中午我和主任在女生宿舍值班,二三楼的喧哗声特别大,明显超出了正常说话的声音高度,间或还有几声歇斯底里的喊叫,让人难以忍受。主任很着急,走到楼内责令舍管必须把大声喧哗的宿舍记下来,下午要严肃处理。
下午第三节班会前,几个大声喧哗的宿舍成员都被叫到了级部办公室,主任很生气,严厉批评了这些孩子,再次强调了休息期间纪律的重要性,大声喧哗就说明心态浮躁,休息不好就无法保证学习。言辞虽犀利,但真诚恳切,颇有“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我班有两个宿舍被通报,被我领回教室后,我又批评了几句,一个宿舍默不吭声,显然意识到自己错了。另一个宿舍坐在教室前两排的几个孩子不停用纸巾擦着眼泪,哽咽的哭泣声让人难受不已。我意识到里面有问题,再三追问之下,她们说当时并没有人说话,舍管冤枉了她们。
具体细节我没必要赘述,暂时我也不会对舍管的做法做任何评论。我起初认为孩子们说了假话,她们合起伙来撒谎欺骗我,装作涕泪横流很憋屈的样子,以此推卸责任。并把我的火气激起来,让我替她们撑腰,她们以后就可以在舍管面前颐指气使。我以前遇到过这种素质低下的孩子。
但站在我面前的这些孩子却是我心目中绝对的好孩子,论人品和学习,都是班里出类拔萃者。我完全相信孩子们的陈述。
于是,我选择维护孩子的自尊。
孩子们受了委屈,自尊心严重受了伤害。孩子并不怕批评,也不怕体罚,就怕被冤枉。我的脑海中涌现出了苏霍姆林斯基的一句话:“儿童的自尊心是最敏感的,我们要像保护荷叶上的露珠一样珍视它。”我不能再批评这些孩子了,在不分青红皂白批一通,学生会更憋屈,他们会想:“没喧哗也是批评,还不如大声喧哗呢!”
一个只知道埋怨自己孩子不是的老师或家长,是永远得不到孩子的信任的。
老师更应该谨慎对待“批评”,在没有确切证据面前,宁可选择不批评。首先选择相信自己的孩子才是最佳的选择。
即使批评,也要“有理、有力、有节”。
孩子们给我说完之后,情绪越来越激动,我的火气也不可遏制的上来了。
我绝不是偏袒孩子,我绝不护犊子,我知道护的结果一定是助长了孩子们的嚣张气焰。我的学生有问题纪律不好,我一定会自查自纠,严肃处理。但我不能冤枉他们,在应试教育强烈摧残孩子之际,我不能再火上浇油。
尽管几年前我也出现过一次和舍管争执的事件。,但我一直很尊重舍管,
这些大爷大娘的工作很辛苦,他们每天睡很少的觉,仍然为维护孩子们休息纪律费尽心力,还要面对孩子们的不理解,甚至没有任何尊重的语言暴力。同时,舍管的工作又特别重要,他们对孩子在宿舍的评价直接关系到第二天孩子的情绪。换位思考,我也知道舍管的工作难就难在很难掌控统一的评价尺度。比如大声喧哗这事,当时宿舍管理员可能在走廊西面,大声喊叫的有可能在东面,由于距离远她不可能听清楚,于是记下了一个上床慢但可能没有大声说话的宿舍。而孩子们是很清楚的,被记下来以后就会觉得很冤枉。冤枉之处不在于她没犯错,而是在于她认为我犯的错不足以给我如此大的批评。所以,舍管的尺度一定要把握好,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真正关心孩子,给孩子讲清道理,建立感情。孩子自然会发自内心的尊重你。你不能着急了,随便逮住学生一个错就下狠手,非要把学生硬生生的制服,说句实话,暴力可能制服一个人的身体,表面上服服帖帖,但永远不可能征服一个人的内心。可能舍管随手记的一张违纪单就有可能整个宿舍第二天面临狂风暴雨。当情绪低落之际,就是心理问题频发成绩下滑之际。公正的丧失会让这些对社会怀着美好愿望额孩子们陷入绝望。
回到班里,我又给孩子们讲“不惹事、不怕事”的人生态度。首先是不惹事,必须尊重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你现在是学生,就要遵守校规校纪,这一点是没商量的。学校是一个允许犯错的地方,但必须知错必改。只要我们做不好就理应该受批评,我恨不得咱八班永远不被点名,但大家必须做好。但受了冤屈只要是讲道理的地方,我们就要争到底,原则性的问题决不让步,这叫“不怕事”。
对我来讲,在迎合趋炎附势的世风和维护孩子的尊严面前,我当然会选择后者,这是毫无疑问的。尽管这样显得不合时宜,但我绝对不会让我的学生遭受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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