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租赁实为转让地下车位(人防车位)使用权的,不受20年租期限制!
(2025-07-14 09:41:16)名为租赁实为转让地下车位(人防车位)使用权的,不受20年租期限制!
点击阅读(2025版)最高法院已发布司法解释汇编(目录+全文)
点击阅读最全整理:最高法院46批261个指导案例汇编(目录+全文)
来源丨人民法院案例库前言: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这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具有重要意义。曾某某诉江西某实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人防车位的使用权可以转让
入库编号:2023-07-2-084-005
裁判要旨:投资者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的人防车位使用权,符合《民法典》中用 益物权的法律特征。人防车位使用权可以转让或租赁,转让情形下不受二十年租赁期限的限制。
关键词 民事 买卖合同 人防车位 所有权 使用权 转让 租赁期间基本案情:2012年8月17日,原告曾某某购买被告江西某实业公司(简称某实业公司)出售的房屋一套,并签订了《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双方已履行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