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桑岁月
(2022-04-06 20:58:41)
沧
时光过隙,忍耐不住,还是打开尘封了的2021金秋十月。
九月底,终于从医院得到放飞。七天的长假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上班吧。
十六本的医疗病案摆在案头,住院前的一幕复现眼前。一名安徽萧县刚过而立之年的男子来到我办公室,略带愁容,满眼的期冀。原来他的妻子在二月底因癌症去世了,美满幸福的家庭失去了欢笑,他一个人带着家中两个年幼的孩子打工中生存。通过他的诉说,得知从他妻子被确诊患上癌症到经历病痛的折磨离世仅仅间隔20个月,远远低于癌症患者5年的生存期,他认为造成这一惨痛的结局是我市某医院医生的错误诊疗导致的。
掀开20公分高的病案,走进一页页的文字、图表及检查图片、报告,抽丝剥茧地审阅,不断地做着摘录......医疗纠纷本就十分的庞杂,没有深入研究就必然没有对案情的基本认识。
医疗纠纷内含浩瀚的医学知识,我们不可能全都涉及,但是病案中出现的每一个医学名词、每一个诊断方法、每一个手术内容、每一个检查设备的功能、每一个检查报告、每一个药物的使用及功效、每一个医嘱、每一个护理记录......都要一一去落实,这个时候没有谁会给你当面的指导,唯有自我去学习研究。
回头来,再用查询的医学知识来研究病案,经过不断的来回分析和多轮反复,抓住每一个可能的医疗错误乃至失误、漏诊、错诊。
这中间对发现的问题要不断地和当事人进行沟通、询问、查证,以进一步确定地医疗问题的所在。
经过昼夜的努力,终于将住院病案摘录、涉及的医学知识文章整理好并予以编码分类,形成了《医疗损害鉴定陈述书》。前后查阅材料25万余字,形成的材料2万余字。
10月27日,出差的头天,不负所托,践行了对当事人的诺言。
2022年3月23日,医疗损害鉴定会线上网络召开,专家针对案情进行了相关的询问。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医疗单位的出席人员十分地被动。案件的前前后后,纪律师同样付出了很多,现在我们静等鉴定的结果。
10月中旬收到了江西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这个结果十分地出于意外,它与庭审时的效果完全相悖,没想到从五月底的开庭后进行了四个多月的拉锯式等待竟然是这个结果。
与委托人沟通后要求上诉。
坐下来在细分案情,复制的判决书上来来回回地圈圈点点、写写画画,力透纸背啊!
承受了十多个日夜,连坐10个小时于10月23日周六午时写好了四千多字上诉状。二审的上诉状在要求上不同于一审的诉状,作为一个上诉的法律文书,它应当是一篇充分论述说理的战斗檄文,蕴含着对一审法律文书的绝对针对性、对文字使用的绝对简化性,才能达到多一字不可,少一字不行的效果。
这个案件涉及化工生产的知识产权,其技术性、逻辑性要求十分地专业,从2020年的疫情处开始倾注了我和冠叶律师的许多心血。
我方已在对方起诉的违约赔偿案件中完美胜出,如今进行的是我方诉对方的违约赔偿诉讼,涉及标的较大,一直都是十二分得小心、细心、专心。付出之后,期望正比的阳光。
10月11日接手处理一起案件的上诉,这是一家基层法院对当事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长达八个多月的审理后,以当事人主张的“挂靠关系”不成立,认为当事人不具备起诉条件而作出的驳回起诉的案件。经过进一步的审阅裁定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得出一审法院作出程序性的驳回裁定系明显错误。
当事人的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其独自组织实施了案涉工程的施工,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是适格的原告当事人;起诉后,被告也到庭应诉,只是主张不存在挂靠关系,因此本案具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的诉请是要求被告给付工程款,列明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并写明了相关的事实、理由,且在一审庭审中进行了事实与理由的充分阐述,因此本案的起诉具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本案一审的案由认定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应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符合人民法院规定的案由,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本案于涉案工程所在地起诉,根据《
一审的程序性驳回裁定在实质上处理了应由实体审理程序处理的是否存在“挂靠关系”问题,如果一审以不存在“挂靠关系”为由而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处,就不存在裁定形式的程序性错误问题。
认识到问题所在,于5日后形成文字,又经过3天的五次修改最终定稿2900余字上诉状。
9月初,甘肃的一位第当事人电话咨询工伤认定的问题。原来他的父亲-一位55岁的乡村老教师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被当地人社部门以“其外出原因不是受单位指派,也未向单位履行请假手续,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为由不予认定工伤。经过和当事人微信的进一步交流,弄清了基本的案情。微信的交流方式虽然拉短了空间的距离,但是也增加了很大的代理难度。
2021年4月初甘肃省安排各级各部门组织进行职称信息的网络填报工作,且填报时要上传本人已有的职称证书,他们所在的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及时进行了宣传通知,老教师所在的学校还在工作群里进行了相关的组织安排。五一放假的最后一天下午,老教师按照学校要求回到学校留校上班。第二日早上老教师让妻子给他找职称证书说填报职称用,他妻子于八时找到证书并微信语言告诉老教师,老教师称将利用上午十点课间操的时间回家拿职称证书。在早操时,老教师已经和另一名年轻的同事说过让他帮着网上填报职称信息,他在课间操时间要回家去拿职称证书。第二节下课后利用20分钟的课间操时间,老教师骑车回家,丝毫不会耽误第三节课的讲授。没想到途中发生了意外,与一农用货车相撞,原本不到2公里、来回也就七八分钟时间的路程却阻断了老教师的人生,事故双方被交警部门认定为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学校立即作出了老教师没有请假,私自外出的说明,并上报给当地人社局,导致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厘清了案情的来龙去脉,根据工伤认定的要求,通过微信的不断来回交流,安排当事人抓紧收集老教师事发时是回家拿职称证书的相关证据。9月10日基本形成代理关系,在等待当事人的相关证据材料的同时继续研究案情,针对性的就是老教师中途离校回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法律和事实依据是什么?
时值西安、甘肃新冠疫情严重档期,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于9月16日邮寄出立案书面材料后,查询到当地法院于9月19日收到立案材料。案件就暂时放一放,松一口气,等待法院的立案通知吧。其后也几次催问立案的情况都没有得到明确回复,10月22日等来的不是立案通知,却是当事人突然告知的法院安排于10月28日开庭。算一算时间,仅仅间隔6天,太紧张了。立马不分昼夜地投入案件中去,研究案情、研究法律依据、查询有没有相关的案例,继续与当事人沟通证据的完善与使用问题;撰写相关法律文书,终于10与26日夜里初步形成书面的证据证明材料及代理意见5200余字的书面材料。10月27日早上坐上高铁前往甘肃法院,途经疫情严重的西安转车,下午四时许到达宁县高铁站。由于甘肃的疫情也比较严重,立马又赶去医院排队做核酸检测。回到当事人安排的县城宾馆时已经近七时,抓紧和当事人商谈案件案情,分析没有认定工伤的问题症结所在,询问证人的相关情况。
10月底的甘肃天晴气已经比较寒冷了,当地县城又处于黄土高坡之中,属于缺水严重地区,宾馆的卫生间存放的是桶装用水,结果导致没能洗上热水澡来缓解近期的疲劳。虽然室内一台老爷空调在努力地运转,但是凌晨还是被冻醒,后来在寒冷中挨到天明。
拿回来核酸检测证明,简单吃过早点,振作精神于8时半走进法庭,静静地等待开庭。
庭审进行了近3个小时,在庄严肃穆中闭庭。
下午3时25分坐车开始返徐,4时感到无尽的疲劳袭来,右腿疼痛地无处安放,夜里11时许回到徐州。
11月1日7半到达办公室,看了40分钟的材料后感到无比的困乏疲惫,就半躺在座椅上休息,等着参加下午的茅村法庭调解。后界律师到办公室后,两人聊了几句,告诉他太累了,休息一下。中午的工作餐吃的十分困难,没有一点胃口,开创了此生剩饭的先例。下午的调解定于2点开始,但是等待对方的时间太长,直到五点才调解不成结束。整个下午的过程中,疲劳残忍地折磨着身心,几次想着离开去就医,最后还是忍住了。
第二天,被救护车送进了医院,是该歇歇了!谁知这次的疲劳竟然导致了五个多月的治疗。
2021年12月1日宁县人民法院作出撤销人社局工伤不予认定决定、责令重新作出认定的判决书,法庭采纳了代理人认为人社局调查片面,没有针对填报职称证书与当事人回家是否存在关联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的主要代理意见。2022年1月24日人社局作出新的工伤认定,依法认定老教师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至此,吾心方安!正如代理词中的愿想:“愿毕生从事太阳底下最光辉事业的原告,也能够充分享受到太阳底下的光辉!”
2022年4月6日16时
于徐州•铜山寓所
律师在线:1385244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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