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民一庭: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2022-04-03 21:02:43)最高院民一庭: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来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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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最高判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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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主编的《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1版P139-140)
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答:审判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人民法院应注意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比较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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