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模式7:股票增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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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增值权
askroad:李海新老师
股票增值权(SARS)
•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二级市股价之间的差价或净资产的增值。
•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支付现金,行权后由公司直接支付现金、股票或股票和现金的组合。
股票增值权的特点:
1、激励对象获得的是资本增值收益部分,不影响所有权的分布和控制权的安排。
2、行权期较长,超过任期,可以约束激励对象的短期行为。
3、支付方式灵活。
4、激励效果高度依赖资本市场的有效性。
5、激励对象的收益来源是公司提取的奖励基金,对公司的现金流影响较大。
股票增值权的应用:
适用于国有企业激励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原因是该模式并未涉及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变更,而是一种保值增值的优选方案。
典型企业:交通银行和中国联通。
账面增值权:
•是股票增值权的衍生方式,增值权是指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
•这种方式不受公司股价的涨跌波动的影响,而是与公司净资产挂钩,考察的是净资产的涨跌幅度。
•账面增值权适用于非上市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尤其是配合股改时更好
如一家公司授予总经理10万股账面增值权,授予时是每股净资产20元,期限2年,两年后,每股净资产达到30元。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给总经理10万*(30-20)共100万元现金或等值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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